我也絕想不到我本來故意想事成的特異服從,大抵九天後的一個早晨,我吃飽了飯躺在床上耍手機耍得正歡,手機遊戲騰得斷線了,二姐電話打過來。
直到十二虛歲生日當天我的人生都很歡愉,十二虛歲生日過完的次日,我才曉得我脖子上的金鍊、手上的金鐲子、另有被死鬼老母嚴峻兮兮藏在床頭櫃的長命金鎖是兩個死鬼把大姐賣了換來的。
四年後,我的身份證都換了,上麵的名字不再是郭小四。
我這時已恨透了阿誰素未會麵的惡鬼,我當時就在想如果我能找到他,我要活剁了他——就像我幫死鬼老母做菜時措置雞鴨魚肉那樣。
我在炮台山瘋人院住了九十二天,臨分開瘋人院的前一天早晨,王教官捧著一個快遞盒子走出去,當著我們的麵拆開快遞盒子,內裡是兩條晶瑩剔透、油光水亮的假啫啫。
我叫郭小四,不是你們熟諳的那位郭小四,我但是足足有一米八七大高個,且取向普通,文學口味粗暴,一點不精美利己主義。
我們家就在村口,二姐夫家也在村口,從家裡去二姐夫家實在底子冇多遠,就四千米路罷了。
不管是爛賭還是吸七仔,都是要錢,那惡鬼冇有彆的餬口技術,贏利手腕,就是幾次從三姐身上壓迫能壓迫的統統。
足足過了一個月我才從王教官那邊曉得,那一天我把打魔都來的那幫爛賭鬼、臭毒蟲、皮條客全給宰了,屍身都冇一具是完整的,全都被開膛破肚掏個潔淨,像是一隻隻等著烤的板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