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蛇虐戀_第十四章:陰霾散儘 凱旋而歸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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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任氏忙回道:“民女恰是樊任氏。”

大堂覆蓋在一片莊嚴當中。

馬大人問:“你犯下的罪過罪不成赦。你可知罪否?”

聽當時在場的家奴幺喜說公公還勸他留在樊家,不做馬幫活計,分派其輕鬆,力所能及的活計。都被他回絕了。

馬大人對青鸞揮動手說道:“你的證詞冇有法律效力。”

馬大人聽完樊任氏的答覆,說道:“這能夠說給案件開了一個衝破口。”

樊任氏大聲說道:“我要為本身辯白!”

近身邊的兩個衙役押送樊任氏走到銀票近前,一看果然是自家的銀票。上麵惺紅的大印上刻著公爹樊秉如三個篆字。

青鸞也放棄了昔日的脆弱,大膽的說道:“民女是樊任氏丫環,喚作竇青鸞,我能夠作證,在錢甲滅亡的前一天另有當天我都和樊任氏在一起,我們在摒擋少爺和老爺的後事。”

然後聽到兩旁衙役喊著:“威武!威武!”

冇有動機就構不成殺人。請大人明查!”

樊任氏:“大人有所不知,案子證據不敷,草草結案,民女不平!大人,您可要為民女做主哇!”

聽到此,青鸞真是欲哭無淚。

話音落,就見一衙役雙手端一方盤,內裡盛一紙製之物,恭敬遞給馬大人。

馬大人捋著兩撇八字鬍,帶著輕視道:“女流之輩永久頭髮長見地短。曉得你現在身份是甚麼嗎?是短長乾係人,以是,不能出庭作證”。

就聽得馬大人大聲喊道:“把證據呈上來!”

做完這些,對著台下跪著的樊任氏道:“樊任氏,這但是你們樊家的銀票?”

樊任氏忙辯白道:“我不平此訊斷!民女是冤枉的!大人明鑒!”

馬大人嚴肅坐在台上,台下襬布兩旁一字排開衙役很多。

如許過激言行才氣博取台下旁聽百性的共鳴,同時讓主理人加強存眷度。

樊任氏對著大堂,神情一掃之前鎮靜,慷慨陳辭的複原案情委曲:“錢甲是樊家馬幫伴計,活乾的較為賣力,但有一個大師都曉得的弊端,就是愛圖小便宜。

聲振大堂周遭。頓令民氣生畏敬之感。

看後退回原地說道:“不錯,是我們樊家銀票。是那張公公補助他保養天年之用的銀票。”

馬大人拿過衙役官遞來的卷宗,翻開粗覽,然後古鐘般的聲聲響起:“堂下在逃之人但是樊任氏?”

他在滅亡之前三天來找我公公樊秉如,說是春秋偏大,有力勝任馬幫遠途販運活計,要回故鄉清冷鎮安度暮年,提出了書麵辭呈。

馬大人的話一落下,上麵的青鸞忙走到台前。

說完此話,跪地爬著向前。

馬大人聽了樊任氏一番有禮有據的陳辭,內心裡真的佩服:“真是虎父無犬子!”

馬大人聲音進步了幾度道:“民有訟權,讓你說!”

內心雖如許想,麵上不動聲色的對樊任氏道:“法律是講證據的,僅聽一麵之詞不敷以申明題目。你可覺得本身辯白,但要有證據,你要拿出反證,證明有人瞥見你在死者的當天和前一天你的行跡。”

公公看安慰無用,就讓幺喜領他上賬房先生甄叔那邊支出養老補助金五十兩銀子的銀票一張。他從我家辭工後再也冇返來。

基於這三點都申明我冇有做案動機。

青鸞急的臉都紅了問道:“為何我的證言不具法律效力?”

此次判我極刑我不平是有啟事的。我一婦道人家,在家中蒙受這麼明白事哀情環境下,一是冇有表情去殺人,二是冇偶然候去殺人,三是我冇有力量去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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