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歌因而就把昨夜在夢中做的敘說了一邊。
足蹬翹頭履,為暗紫色,鞋翹呈雲形,繡有雲紋圖樣。
子規握拳在嘴前,隨之悄悄一咳,“咳咳,我回黌舍宿舍了,你……”他攤動手聳了聳肩,“愛莫能助。”
既然無夢,就不能入夢,隻能造夢。而入夢和造夢的辨彆在於,入夢術裡,被入夢者普通都在夢中,而造夢,並不能將那被入夢者喚入,隻能歸納與之無關的故事。
“嗬,買賣場上,隻要有好處在,我們就能親如一家,凡是冇了好處,相見也不瞭解。”丹歌輕視道。
丹歌打量這夢境,卻發覺空無一物,“這小子睡得倒是死沉死沉,連個夢也不做!想必是照顧病人,勞累得很。”
子規白一眼丹歌,“是嗬,此人對我們商行另有些用處。”說著兩人都是彆過了頭去。
子規看著睡眼昏黃的丹歌,“如何纔起來?”
“啊!沈先生,我們傳聞您能醫治癰腫!想請您幫手!”
一會兒以後,子規指著空無一人的旅店大廳,對著丹歌說道:“你就不能接管本身失利的究竟是吧?”
“邪了門了,我連演了三遍呢!”丹歌喃喃自語,偕同子規出了旅店,來到了街上,“仙家賜藥都愛答不睬,看來是受的罪還不敷!”
他走著走著,就來到了一所旅店,高高的大樓鵠立當前,門前霓虹閃動,門楣上寫就四個大字,“繁星旅店”。
“卻也不難!”丹歌笑著點頭。
“這話你應當去警告甚麼大個人的老闆。和我可冇甚麼相乾。”丹歌撇了撇嘴,“我要發揮的是入夢之術,以神靈的模樣在夢裡指導他,讓他來找我們。”
而實在他也清楚,這些骨蟲既然已經認主,必然對他非常靠近,對他也是言聽計從。而橫亙在他們友情之間的巨壑,就是他本身對於這些小蟲的顧忌,當這顧忌消弭,想必相互的共同將更加默契。
除卻本身的打扮,身後有光影動搖,呈亮金之色,腦後有明日照影,腳下踏五彩祥雲。凡能夠閃現仙府之能事,儘皆閃現。
丹歌在夢境中睜眼,此時他的形象已經竄改。之前丹歌一襲白衣,此時卻變作一身紫衣,紫衣形製恍若漢服,交領右衽,衣袂寬長。紫色之上點有繁星,形如北鬥,暗合卦象,身後兩道飄帶,為幽藍之色,浮於身後,悠然飛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