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條乾與得分和對球滋擾
・在最後一次或獨一一次的罰球後,在球成活球前宣判了一起違例,其罰則是跳球或擲球入界。
26.4.1履行擲球入界的隊員不得:
28.4罰球隊員的替代
18.1對統統的比賽,在次序冊中隊名列前的球隊(主隊)應有球籃和球隊席的挑選權。
17.5在統統的決勝期中,球隊應朝向第3節和第4節中不異的球籃持續比賽。
21.1定義
35.2.1建立中樞腳
18.5在中圈跳球,當球被一名跳球隊員合法拍擊時比賽正式開端。
28.2.5替代應儘能夠快地完成。已達第5次犯規或已被打消比賽資格的隊員必須在30秒鐘內被替代。按照裁判員的判定,如果有不公道的耽擱,應給違犯的球隊登記一次停息。
35.1.2在球場上正持著一個活球的隊員用同一腳向任一方向踏出一次或多次,而其另一腳(稱為中樞腳)保持著它與空中的打仗點時為扭轉。
40.1定義
・球呈活球,裁判員鳴哨時。
如果一個以上的犯規罰則形成多個罰球單位,每個單位彆離措置。
41.3.3如果兩邊球隊的隊員同時產生違例,不判給得分。比賽應以跳球重新開端。
將球判給對方隊員在原擲球入界的地點擲球入界。
第37條被周到戍守的隊員
・從2分投籃區中籃計2分。
・在預定的比賽開端後15分鐘,球隊不參加或不能使5名隊員入場籌辦比賽。
27.3.4當在判員鳴哨並號召球隊回到球場上時,停息結束。
・他受傷了。
・履行擲球入界的隊員是在裁判員指定的精確地點。
--在球已觸及後場後,或
30.2.2對於兩場比賽(主和客)總分定勝負的一組比賽和季後賽(三戰定勝負),在第1、第2、第三場比賽中棄權的球隊應判該組比賽或季後賽因“棄權“告負。這分歧用於季後賽(五戰定勝負)。
第39條24秒鐘
38.1.3某隊的前場包含對方的球籃、籃板的界內部分以及由對方球籃前麵的端線、兩條邊線和距對方球籃比來的中線邊沿所限定的球場部分。
28.2法度
41.2.1當呈現以下環境時,在投籃中就產生了乾與得分:
在他的前場節製活球的隊員不得使球回他的後場。
・從上方直接進入球籃並且逗留此中或穿過球籃。
第34條運球
・一次罰球中籃計1分。
第36條3秒鐘
・如果一個以上的犯規罰則形成多個罰球單位,每個單位彆離措置。
39.2法度
25.1.1當活球從上方進入球籃並逗留在球籃內或穿過球籃是球中籃。
第38條8秒鐘
・在最後一次或獨一一次的罰球後,在球成活球前宣判了一起違例,其罰則是跳球或擲球入界。
36.1規定
26.4規定
17.2在第1節和第2節之間,第3節和第4節之間以及每一決勝期之前應有2分鐘的歇息時候。
・擲球入界中,擲球入界的隊員可措置球時。
38.1規定
・在24秒鐘裝配的信號收回前,球必須分開投籃隊員的手,並且
當一名隊員持球顛仆在空中上或躺或坐在空中上獲得節製球是合法的。如果而後該隊員持著球滑動、轉動或試圖站起來是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