鸞謀_89. 交涉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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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一小我,是兩小我。”指了指羊圈的方向,劉婷果斷又帶著祈求之意說道:“為了讓您更順利的成為家主,兩小我辦事比一小我更好。”

話說得這麼直白,格洛的腦筋再轉不過彎來也明白了。並且,放行函這東西對格洛來講實在不值得一題。且不說劉婷並非格洛擄返來的漢奴,少她一個格洛並不感覺有喪失;光是放行函這東西,就隻要家主寫的纔算合法。

四十天……

也就是說,格洛成為了家主,放行函纔算真正的有效。而格洛成為家主獨一必須滿足的前提是,紮西已死。

“誰說你甚麼都不消乾?”簡仲溪忙道:“紮西一死,這兩張紙就有效了。便是呈到鐵勒王麵前,也冇誰能提出貳言。以是,紮西一死我們就得走。能走多快走多快。你除了要套馬,還得籌辦好路上用的東西――雖說有了放行函,能夠向路過的鐵勒人要東西,但我感覺我們還是少與鐵勒人打仗得好。從這裡回大吳,騎最快的馬也得十天吧?趁著馬會的機遇,你可得想體例把東西備齊了。我們可不能冇死在鐵勒人手裡,卻餓死在歸去的路上。”

抵擋即被視作是天經地義,還會博得尊敬,又有誰會思疑漢奴弑主是受人唆使或是另有啟事?並且,放行函這類東西哪怕出自本身的手筆,也冇甚麼風險。劉婷如果真敢拿著放行函向紮西告狀,也不過是換來一頓毒打――格洛隻要說是為了磨練漢奴是否有逃竄之意,便能輕鬆應對疇昔。

劉婷不記得這話是誰說的,但她此時的腦海中響起了這句21世紀纔有的話。

“我們從邊關鎮解纜,要多久才氣到你家?”劉婷彌補道:“我指的是最快的體例。”

劉婷倒吸了一口氣,嘀咕道:“坐船要花很多錢吧?”

簡仲溪點頭:“如果順道的船能搭,是要花很多錢雇一個。幸虧,船能夠直接行駛到批安鄉的船埠。到時候請小我去家裡後報信,讓家裡把船錢送來便是。”

“我來的時候帶著很多貨,先坐船的再換馬車,費了七十六天賦到了邊關。我們冇貨,先騎馬再換船的話,估摸隻要四十天擺佈。”作為一個前人,簡仲溪一點也感覺四十天的路程有甚麼題目。他另有些對勁的歎道:“幸虧鬱林郡不是南麵,不然我們起碼得花六十天的工夫才氣回家。”

拿到放行函的當天,劉婷便拿給了簡仲溪看。看清了紙字上寫的字,簡仲溪衝動得雙手都止不住的顫抖。

“馬會結束你就差未幾成年了,格洛會在馬會結束前成為新家主。”固然拿著放行函的雙手止不住的顫抖,簡仲溪的語聲還是平平中透著剛毅。他說:“馬會是最好動手的機遇,我會想體例殺了格洛。”

“彆歡暢得太早,格洛冇當家主,這就是兩張廢紙。”劉婷皺著眉頭說:“除非他很快當上家主。”

“我曉得,隻要您成為了家主,我才氣回家。不然,隻能在路上被抓返來。”劉婷倚在桌子上,雙手托著下巴對格洛眨眼:“您肯放過,為了回家,我們也會竭儘儘力。並且,誰會思疑殺死首要的漢奴是受人教唆?在鐵勒,受不了折磨的漢奴暗害仆人的事屢見不鮮,誰會思疑漢奴是受了彆人的教唆?”

“這意義是,我甚麼都不消乾就能回大吳了?”劉婷笑著調侃:“格洛小瞧我,說一個瘸子難成事。你可不準像他那樣。總得讓我出著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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