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千總這個級彆的官,雖是部屬,關卓凡也是無權直接把他拿掉的,這就要用到所謂的“參”,也就是下級官員對下級官員的一種彈劾,列明部屬的各種錯處,把文書交到步軍衙門去,由主官做出決定。而參得掉參不掉,除了動參的來由以外,還要看參與被參之人的分量。
很好。關卓凡走出軍帳,看著營外爛漫遍野的山花,而遠處的大戲台,也正有工部的匠人在修修整整,不由得心想:我一味地在這裡打打殺殺,倒孤負了這一片大好秋色。
這是他跟曹毓英、許庚身商討過後拿出來的體例,詳細的說,是許庚身的主張。所用的名義,是收到東營官兵的舉發,指林千總剝削軍餉,併吞炊事,私賣戰馬這三條罪行。
“我們從戎的人,不輕易。”關卓凡開口了,“風吹雪打,日曬雨淋,所為的,不過就是每月那戔戔幾兩銀子,幾石糙米,好拿來養家餬口!現在如果說有人要搶你們的銀子,偷你們的米,你們承諾不承諾?”
“在!”
對於關卓凡的這個主旨,曹毓英不但非常同意,並且還要儘力為他設法。收到寶鋆那封由關卓凡從京中帶返來的密信以後,曹毓英按例用套格一框,弄懂了恭王和寶鋆的意義。既然關卓凡已經完整成為本身人,那對他說話時,便不需求再用本來那種閃動吞吐的語氣了。
“在!”四周的親兵一聲暴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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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中的炊事,朝廷早有定規,一天三飽,三天一肉!現在如果有人剝削你們的炊事銀子,讓你們吃黑了心的餿飯臭肉,三餐半飽,你們又承諾不承諾?”
按關卓凡本來的設法,是籌辦用“怠忽營務,軍紀渙散”,把林千總參掉。對於這個彆例,曹毓英卻有分歧的觀點。
以牛角磨製而成的號角,被司號吹出了兩長一短的降落嗚鳴。東營的兵士,這兩天大家都曉得營裡出了大事,都懸著一顆心,現在聞聲調集的號聲,便由軍官呼喝著,在最短的時候內列隊結束。
掌棍的親兵,要替關卓凡出氣,固然冇有下死手,但力道用得很黑,幾棍下去,三小我已開端殺豬般哭號起來。比及四十棍打完,都已是半死不活,被親兵撮弄著架上馬,緊緊捆住,由張勇帶了七八小我夾著,一溜煙地趕向衙署去了。
被五花大綁的林千總跪在場中,身後跪著東營的司務和文書,關卓凡的親兵散成一個半圓,腰刀出鞘,閃著雪亮滲人的寒光。世民氣裡都是一緊:佐領要行軍法殺人了麼?
關卓凡頓時勃然大怒——到了這類境地,他竟還敢夾槍帶棒地指桑罵槐!一拍桌子站起家,沉聲喝道:“來啊!”
“可見好人難做!”關卓凡奸笑一聲,將手指定了目瞪口呆的林千總,“下了他的刀,剝了他這身皮,給我捆起來!”
林千總心說,你如果想幫,冇有幫不上的,八百兩銀子,對你城南關三來講,還算個事兒嗎?隻是自知疇前對人家是有壞無好,現在人家要清算本身,也無話可說。嚥了口唾沫,硬著頭皮問道:“關佐領,那你要如何措置我?”
巴克坦是林千總部下的一名校尉,聞聲關卓凡喊他,嚇得一個激靈,躬身道:“標下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