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凡回想起之前所遭受的事情,他就感受這是他這輩子最難忘的一件事,也是人生最痛苦的一件事。
全部雙眼都是血紅色的絲線,他看著火線,眼中藏著無儘的肝火看向阿誰處所。
“總有一天,我林凡必將迴歸,將你們趕儘撲滅!!”
一個十八歲的少年,倒在滿是腐臭的地盤上,在四周另有很多的屍身在他身邊。
啟事就是霧山長年以迷霧呈現在山中,如果冇有熟諳山路的人帶路,是很輕易迷路的,最大的啟事就是,霧山有人們不曉得的生物。
那人身穿一身紅色大衣,撐著一把玄色的雨傘,身邊另有幾名持槍的職員,端方的站在他身後。
完整冇有理睬他們所說的題目,起家向前跑去,可俄然一把槍托狠狠的砸在林凡的後腦勺上。
“想不到我林凡竟然還活著,等著吧,你們害死我父母,連我姐也被抓走存亡不明。”
四週一片烏黑,伸手不見五指,一個黑布正蒙著他的眼睛。
冇到一會,他又冷又餓,在他將近昏倒之際,瞥見一雙油滋黑亮的鞋子。
昂首一看,映入視線的是一張熟諳的臉龐。
一些饑腸轆轆的野狗,呲著獠牙,嘴角流出銀光的液體,虎視眈眈的盯向這裡,新奇的血肉,正刺激著它們的味蕾,低俯著身姿式,向他走來。
“另有你,林———毅!”
“有龍,竟然有龍!長著龐大翅膀的巨龍!”
有了這一百枚金幣,他嚐到了長處,費錢打通了暗渠道,還把林凡的姐姐林雪,賣給某個大貴族。
他回到鎮子上時,渾身是血,眼神板滯,就跟瘋子一樣。
完整想不到這死人堆裡,竟然另有活人。
固然冇有槍彈,但用來恐嚇那些人綽綽不足,而他有個弟弟,是從小玩到大的,也是跟林凡住在一起的,名叫林毅。
一些持槍的人,竟然來到這座混亂不堪的小鎮上,帶頭一人彷彿是要找某件物品,想要進入霧山,需方法導來指路。
“另有獠牙往外翻的,像狼一樣的生物!”
“不不······不要·······不要吃我!!”
一群全部武裝到牙齒的人站到他的麵前,連麵貌都被麵罩所粉飾住。
“他們全死了!”
“你們當真是好狠心!”
“汪汪!”野狗們被他這一東西,刹時嚇一跳,快速的闊彆這小我類。
姐姐則是被帶入到貴族,而他弟弟則是消逝了一樣冇有任何動靜。
就如許林凡被扔到大街上,寒冬臘月,林凡身上隻要一件單衣,酷寒的風雪吹著他的皮膚,感到一陣刺痛。
可轉眼十幾年疇昔,也是在十六年前,林凡和林毅他們倆人的運氣,就此產生竄改。
就如許林凡完整不知情的環境下,被帶進霧山,而林毅也被麵前的款項所矇蔽,十六年的恩典與親情在他眼裡分文不值。
想到另有一個姐姐在貴族那邊,另有他的弟弟不知所蹤,眼睛閃出一抹亮光。
“等等······另有冒著紅光的怪獸!”
林雪的父母為了不讓女兒被帶走,誓死抵當,卻惹怒了那位貴族,直接被活生生的打死。
她也隻是比林凡大四歲,也就是二十歲。
“一個不留!”
他晃閒逛悠的站起家,幾步踏出屍身外,俄然眼中一陣眩暈令他感到不適,他神采非常頹廢,身子荏弱不堪,一陣風就能把他吹倒似的。
而林毅傳聞,隻要有領導帶領到他們指定的處所就會獲得賞錢,整整一百枚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