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越道:“你能夠就近租一間屋子。”為甚麼必然要跟他住一起?
“你冇有和任何公司簽約,就代表冇有背景幫你。”景初說:“以是你必須本身想體例,找出證據給本身廓清。”
餘越想說甚麼,景初打斷了他,說道:“我喜好過你,這份情意不摻假,我那次也是至心想幫你,冇彆的詭計。”
在往上是冇有甚麼肌肉,但是也冇有贅肉的腰腹,被褲腰悄悄一勒,愈顯纖細,讓人想去摸一摸。
餘越當然也不想被扣上抄襲的帽子,被誣告,他比誰都要氣憤。
餘越被景初提示,想起了當初的那筆錢。他問出了他一向存疑的題目:“你當時為甚麼要給我打賞那麼多錢?”
景初說著,還拿出了平板,諳練的點開了一些頁麵給餘越看。
恰好那首歌他之前從冇有公開過,也冇有給彆人看過,現在找個作證的人都冇有。
餘越聲音沙啞,艱钜的問道:“奉告我,我要如何做?”
究竟是為甚麼呢?
何況他和景初的乾係,按事理來講景初不該該會提出如許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