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氏春秋_第30章 貴直論第三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章 目錄 下一頁

一曰:賢主所貴莫如士。以是貴士,為其直言也。言直則枉者見矣。人主之患,欲聞枉而惡直言。是障其源而欲其水也,水奚自至?是賤其所欲而貴其所惡也,所欲奚自來?

原亂

作者:呂不韋

四曰:亡國之主一貫。天時雖異,其事雖殊,以是亡同者,樂不適也。樂不適則不成以存。糟丘酒池,肉圃為格,雕柱而桔諸侯,不適也。刑鬼侯之女而取其瑰,截涉者脛而視其髓,殺梅伯而遺文王其醢,不適也。文王貌受以告諸侯。作為璿室,築為頃宮,剖妊婦而觀其化,殺比乾而視其心,不適也。孔子聞之曰:“其竅公例比乾不死矣。”夏、商之以是亡也。

五曰:亡國之主不成以直言。不成以直言,則過無道聞,而善無自至矣。無自至則壅。

齊宣王好射,說人之謂己能用強弓也。其嘗所用不過三石,以示擺佈,擺佈皆試引之,中關而止。皆曰:“此不下九石,非王其孰能用是?”宣王之情,所用不過三石,而畢生自發得用九石,豈不悲哉!非直士其孰能不阿主?世之直士,其寡不堪眾,數也。故亂國之主,患存乎用三石為九石也。

過理

二曰:言極則怒,怒則說者危。非賢者孰肯犯危?而非賢者也,將以要利矣;要利之人,犯危何益?故不肖主無賢者。無賢則不聞極言,不聞極言,則奸人比周,百邪悉起。若此則無以存矣。凡國之存也,主之安也,必有以也。不知以是,雖存必亡,雖安必危。以是不成非論也。

六曰:亂必有弟,大亂五,小亂三,訁刂亂三。故《詩》曰“毋過亂門”。以是遠之也。慮福未及,慮禍之,以是完之也。武王以武得之,以文持之,背叛弛弓,示天下不消兵,以是守之也。

荊文王得茹黃之狗,宛路之矰,以畋於雲夢,三月不反。得丹之姬,淫,期年不聽朝。葆申曰:“先王卜以臣為葆,吉。今王得茹黃之狗,宛路之矰,畋三月不反;得丹之姬,淫,期年不聽朝。王之罪當笞。”王曰:“不穀免衣繈褓而齒於諸侯,願請變動而無笞。”葆申曰:“臣承先王之令,不敢廢也。王不受笞,是廢先王之令也。臣寧抵罪於王,毋抵罪於先王。”王曰:“敬諾。”引席,王伏。葆申束細荊五十,跪而加上於背,如此者再,謂王:“起矣!”王曰:“有笞之名一也,遂致之!”申曰:“臣聞君子恥之,小人痛之。恥之穩定,痛之何益?”葆申趣出,自流於淵,請極刑。文王曰:“此不穀之過也,葆申何罪?”王乃變動,召葆申,殺茹黃之狗,析宛路之矰,放丹之姬。後荊國兼國三十九。令荊國泛博至於此者,葆申之力也,極言之功也。

齊湣王亡居衛,謂公□曰:“我何如主也?”□對曰:“王賢主也。臣聞前人有辭天下而無恨色者,臣聞其聲,於王而見實在。王稱呼東帝,實辨天下。去國居衛,麵貌充滿,色彩發揚,無重國之意。”王曰:“甚善!丹知寡人。寡人自去國居衛也,帶益三副矣。”

能定見齊宣王。宣王曰:“寡人聞子好直,有之乎?”對曰:“意惡能直?意聞好直之士,家不處亂國,身不見汙君。身今得見王,而家宅乎齊,意惡能直?”宣王怒曰:“野士也!”將罪之。能意曰:“臣少而功德,長而行之,王胡不能與野士乎,將以彰其所好耶?”王乃舍之。能意者,使謹乎論於主之側,亦必不阿主。不阿,主之所得豈少哉?此賢主之所求,而不肖主之所惡也。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章 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