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冇有。”
公訴人已然黑了一張臉,冇想到關頭的發問都被對方反對掉,一下子彷彿亂了陣腳。
“朋友?你肯定嗎?據我所知,你和被害人從熟諳到現在,一共見麵不下十次,並且每一次見麵,被害人都會因為情感衝動而送入病院,是如許嗎?”公訴人發問,句句緊逼。
淩錦嚥了口口水,內心遲疑著如何答覆。
“熟諳,是被害人母親。”
“照片中扭打的兩人是被害人的母親與被告,被告有能夠會因為被打而心存恨意產生殺意……”控方忙解釋。
淩錦抬眼看,竟然是米夫人,他們想問甚麼?
“這麼晚了你去病院做甚麼?”
“是的。”
“控方另有題目嗎?”審判職員望向公訴人。
“叨教當事人,你是幾點叫的出租車?”
“米曉打我電話,說她驚駭,我就疇昔了。”
“叨教被告,你熟諳螢幕中的人嗎?”
嚴緒然起家望向淩錦,微對著她點了下頭。
“請被告答覆我是還是不是!”
“反對有效,請控方重視說話,持續發問。”審判長打斷控辯兩邊。
“冇有了感謝。”公訴人終究坐下。
“我冇籌算要去,司機非要我去!”
“這麼晚叫出租車你籌算去那裡?”
“我是去病院看過米曉,但是我冇有殺她。”淩錦站在那邊安靜答覆,聲音不卑不亢,一張小臉冇有一絲懼意。
“我反對,反對對方公訴人存在引誘推斷性發問。”
“那麼這張呢?你熟諳螢幕中的兩人嗎?”竟然是前次米夫人在住院部走廊抓著淩錦頭髮扭打的照片。
淩錦的話還冇說完,公訴人便打斷她:“每次見麵,被害人都會因為情感衝動而送入病院嗎?請被告人答覆我是還是不是?”
“十一點三非常擺佈。”
“我反對,反對控方的發問與本案無關。”嚴緒然再次提出反對。
隨後,公訴人扣問被告人:“叨教路淩錦同道,XX年X月X日半夜十二點,你在那裡?”
“病院。”
“半個小時擺佈。”
“請辯方發問被告人。”
“你所說的米曉,就是被害人嗎?”
“我反對,反對控方對未瞭然的案件作出無端的猜忌與猜測……”
“反對有效,請控方重視說話。”
“是。”和米曉的每次見麵,還真的幾近都是。
“朋友……”
公訴人上傳了一張視頻。
嚴緒然微偏頭望向她,淩錦也正望著他,他微點了點頭,淩錦才又望向公訴人。
“我們一見仍舊,雖隻見過冇幾次麵,但確切是朋友……”
“究竟並非如此!”
“據法醫診斷,被害人滅亡時候在淩晨十二點二非常至四非常這段時候內……那被告人,你從病院出來後,你坐上出租去了江南是嗎?”
“請被告人答覆我,你在病院大抵待了多長時候?”公訴人又問道。
“我隻不過就究竟發問罷了!”
“你和被害人是甚麼乾係?”
“也就是說你大抵在十二點三非常擺佈分開病院的,你當時分開時,有冇有甚麼人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