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佳人_二、一起疑罪從無的案件(2)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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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師必然要多說話嗎,合格的狀師應當掌控住甚麼時候合適發言,甚麼時候分歧適,庭審是相稱首要的時候,不是狀師一小我的演出場。假定我接了公訴人建議的話題,隻會在他們的心機戰術中越陷越深,而偏離了本該對峙的方向。”

“你再當真想想,他奉告你是二十多小我插手,還是七小我插手?當時是不是伍敏跟你說,會有六小我來插手集會,因而給了你七盒茶葉,彆離給那六小我每人一盒,另有一盒是留給你本身的,是嗎?”

“林助理,你也在假定。”

林睿瞪大眼睛,繼而忸捏的輕聲道:“我冇重視,想不起來。”

章柳彷彿明白她的設法,淺笑道:“有話直說吧。”

“你是否曉得茶葉裡藏有毒品?”

“不是啊,不是我放的。”

林睿對他的答覆啞口無言,但仍說出本身的迷惑,“你不感覺王成琪在扯謊嗎,很有能夠他真的在運輸毒品,不然為甚麼要編出二十多人的大話。”

“我不承認。”

“我不清楚啊,或許誰先到誰先拿,拿掉拉倒,畢竟本錢那麼高,或者他有要送的工具了,歸正我是不清楚的。”

王成琪的聲音裡帶著哭腔,“我不記得了,伍敏就隨口一提,我冇在乎。”

“這個案件疑點重重。”

疑點在林睿的腦海裡來回扭轉,壓得她快喘不過氣,這時章柳站起來據理力圖,仍然是不緊不慢的安閒,可杜口不談到底幾小我插手集會的爭議點。

章柳道:“反對,公訴人在對我的當事人停止引誘。”

“這……”

“10月6日當天,也就是上週六,隻要六小我達到阿誰貿易集會的地點,笠州市天閣大旅店,申明加上伍敏,這是一個七人的貿易集會,而並冇有你所說的二十多小我。”

她緩慢的走出審判庭,站在大廳裡大口呼吸新奇氛圍,有一種聽任罪犯的愁悶感。

“伍敏到底跟你說的是二十多小我,還是七小我?”

“應當是吧。”

合議庭評斷後,當庭宣判王成琪無罪開釋,竟然無罪開釋,林睿懵住了,看到方纔還怕成篩糠狀的王成琪頓時滿血重生,規複庭審前意味深長的笑容。

她用力嚥了一口口水,不敢等閒冒昧指導教員。

林睿不等他開口,忙說道:“章狀師……”

“不,我的意義是伍敏奉告我是二十多小我,他真的說是二十多個。”

審判長道:“反對有效。”

章柳的問話體例更增加了林睿的迷惑,在她混亂的一頭霧水時,公訴人提出相乾的證據,包含抓獲顛末、破案陳述、毒品物證照片、查驗陳述等,證明被告人王成琪已構成運輸毒品罪。特彆引發林睿重視的是,伍敏雖稱不曉得茶葉裡有毒品,但他說這是七小我的貿易集會,那王成琪假造所謂的二十多小我,目標安在?

“按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的規定,運輸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采取照顧、郵寄、操縱彆人、利用交通東西等體例運送毒品的行動。主觀構成要件是‘明知‘,而在此案中,控方固然供應了證據證明在王成琪照顧的茶葉裡發明瞭毒品,但並無切當的證據證明王成琪明知茶葉裡藏有毒品,此為其一;王成琪共照顧了七盒茶葉,在一盒茶葉中發明瞭毒品,那麼這些毒品是王成琪放在茶葉裡,是伍敏放在茶葉裡的,還是采辦茶葉時已經含在包裝盒以內,控方貧乏證據證明,此為其二;被告人至始至終並不承認本身在運輸毒品,此為其三;按照上述來由,辯白人以為,對王成琪的控告,實屬究竟不清、證據不敷,控告罪名不能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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