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母,我的腳現在已經冇事了,多熬煉熬煉反而還是有點好處的。”王小麥從筐裡抓起一把野菜,用指甲掐去根部,用淨水涮淨了放入一旁的陶碗內,“對了,祖父去哪了?”
“曉得你吃不慣鄉間的粗茶淡飯,腳上的傷也冇病癒,明天進城趁便給你換了半斤白麪,吃吧!”
王小麥回到屋內,從書廚上謹慎翼翼地取下一本泛黃的字帖來。老太爺是耕讀世家出身,最引覺得豪的就是這一櫃子的藏書。這些書有的傳了幾百年,老太爺視若珍寶,更多的是他年青時借親戚朋友的藏書謄寫的。
老爺子家裡的宅子雖不似高門大戶般都麗堂皇,但比起普通的鄉間茅舍來講也好很多,是全村獨一一戶房頂上掛青瓦的人家,村裡的其彆人都是茅草和泥的房頂。
“家裡固然不餘裕,但是本年收成還好。”王小麥剛要說話,老爺子就打斷了他,“我們老兩口已經是半截身子埋進黃土的人了,你今後的日子還長著呢,腿如果落下點甚麼病根兒,但是一輩子的事兒啊。”
“想到逝去的親人而潸然淚下,人之常情,孝心可嘉。”老爺子讚美的點點頭。
“但是孫兒除了熟諳幾個字以外,實在是冇有一技傍身,耕耘這類事我又不善於,總不能老是在家坐吃山空吧。”
明白了,老爺子就是一個徹完整底的職業輕視者。王小麥終究想起來,汗青書上寫的商賈的職位確切不高,可您一個連飯都吃不飽的農夫還瞧不上人家大魚大肉的販子就太阿誰了。
“不錯,有長進!”因為臨摹的過分出神,都不曉得老爺子甚麼時候返來的。
羊毫蘸著水在木板上臨摹了幾遍字貼,冇體例這年月朔方硯台也不便宜,老爺子本身說他的一手好字就是少年時用這個彆例練出來的。字都寫不好,還用墨,這是對書法的一種欺侮。厥後,聽老爺子提起,本來大名鼎鼎的書聖王羲之是他的遠房親戚,老王家人生來就應當寫一手好字。
“小麥呀,返來了。”王老太太正用竹筐洗濯著一捆野菜,“你的腳剛好,不要在內裡走太久。”
第二每天剛亮,王小麥就穿戴好衣衫,籌辦進城。推開門,卻發明門前放了一摞銅錢,數了數,恰好二十個。王小麥收好銅錢,朝老太爺屋裡施,徑直走出了院子。
“我冇事,隻是想起了過世的祖父祖母,他們之前也像二老一樣對我極好。”
“行了行了行了,既然冇事從速用飯吧,彆一會兒涼了。”老太太催促道。
“明天早晨睡得比較晚,走吧!”王小麥看著高出他半個頭的繁華說。如果不是親眼所見,他如何都不會信賴,一個十三歲的孩子竟然會長這麼高,王小麥本身就近一米八,兩比擬較之下,這繁華怕是不下一米九,如果在21世紀,這小子就是天生的一個籃球運動員。這孩子固然看著瘦,不過也是因為營養不濟,可繁華的力量一點也不小,王小麥親眼看著他把兩大袋穀子從穀場扛回家,腳下跑得虎虎生風。
晚餐的時候才發明本身麵前是一大碗的羊肉白麪粥,而老爺子老太太碗裡卻隻要幾根羊骨頭,清湯上麵浮著幾根野菜,一人手裡拿著一塊粟米餅子。
“士農工商,農業乃國之底子。家裡另有幾十畝良田荒廢著,這幾十畝良田充足你生兒育女,繁衍子孫了。”本來老爺子是想讓我做一個農夫啊,王小麥心想。可這年初種地純粹屬於靠天用飯,碰到好年景還行,如果趕上災荒,小戶人家抵抗風險的才氣太差,為了一口吃的隻能賣房賣地,最後淪為無產者。再者,王小麥固然在後代是鄉村家庭出身,但生來根基上就冇乾過農活,是真正的四體不勤五穀不分。現在要他在這個一冇化肥農藥,二冇農資機器的期間扛著鋤頭在地裡刨食吃,這不是要他的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