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生物本能、基因遺傳的角度來講,女人挑選有錢的男人,不是虛榮,而是為了給滋長的後代締造一個更良好的發展環境,就跟雌兔在妃耦的挑選上會更偏向於在打鬥中勝出的雄兔。男人挑選年青標緻的女人,不是好色,是為了生養出遺傳基因更加良好的後代。這跟孔雀挑選妃耦的時候會喜好開屏時尾巴更素淨更斑斕的一樣,當然跟人類不一樣,開屏誇耀的是雄孔雀。男人的錢,對女人來講是春藥,女人的麵貌,對男人來講就是偉哥,春藥和偉哥闡揚的能力同款項的多寡,麵貌的斑斕程度成反比。
女人啊,你在愛一個男人的時候,到底是更愛這個男人本身,還是愛他所能供應的餬口品格?
我有個表姐因為長相出眾,嫁給香港一個有錢人,今後衣食無憂,再也不必本身做任何事情。但是,卻過得不高興,常常和丈夫吵架,還常常感到餬口無聊和空虛。她開端的時候,每個月都跑大陸來找朋友們搓麻將,麻將打厭後開端各種折騰,先是開麻將館,接著做代購,然後又開起打扮店來。她這麼做是為了使本身的餬口更充分一點,找到本身的人生代價。
實在,你愛一小我獨立的思惟,愛一小我四溢的才調,愛一小我的成熟刻薄,愛一小我的和順體貼,愛一小我的悲觀剛毅,愛一小我的睿智,愛一小我的詼諧並不會比愛一小我姣好的麵貌,愛一小我芳華的春秋,愛一小我性感的身材,愛一小我的款項,愛一小我的官銜來得初級和高貴。勃朗寧曾用斑斕的詩句奇妙指出:“靈之對肉,並未幾於肉之對靈(Nor soul helps flesh more,non than flesh helps soul.)。”因為它們說到底都是物質的,都是劃一的,都是誇姣而無可指責的,隻是每小我的思惟分歧,需求分歧,尋求分歧,決定了每個個彆挑選的門路分歧。有人愛款項,有人愛豪情,有人追隨物質上的享用,有人尋求精力上的安寧,挑選款項的不見得就不幸運,挑選豪情的也不見得就會幸運。一個單身女孩愛上一個貧民不會比愛上一個富人更高貴,獲得更多祝賀;愛上一個富人也不會比愛上一個貧民更值得誇耀,或者更應當被彆人指責。愛本是無所謂高貴的,挑選也無高低之分,更無品德也無凹凸,隻是更多挑選,更多歡笑,各自挑選,各自承擔罷了。
我對很多作家懷有很深的豪情,特彆是對英國作家毛姆。他寫過一本小說叫《玉輪與六便士》,該小說的仆人公思特裡克蘭德的原型是法國後印象派畫家保羅・高更,他在35歲時辭去證券經理人的職務,拋妻棄子追隨本身的繪畫天命。書中這位天賦畫家分開老婆以後趕上了第二個女人勃朗什,她本是他的朋友施特略夫的老婆,因為她對本身的丈夫冇有愛情卻又愛上了思特裡克蘭德。因而,她丟棄丈夫和溫馨的餬口,果斷不移地跟從思特裡克蘭德,最後她為愛情吞服草酸,他殺而亡。書中如許寫道:“疇昔我以為她愛施特略夫,實際上隻是男人的愛撫和餬口的安閒在女人身上引發的天然反應。大多數女人都把這類反該當愛情了。這是一種對任何一小我都能夠產生的被動的豪情,正像藤蔓能夠攀附在隨便哪株樹上一樣。因為這類豪情能夠叫一個女孩子嫁給任何一個需求她的男人,信賴日久天長便會對這小我產生愛情,以是世俗的觀點便鑒定了它的力量。但是說到底,這類豪情是甚麼呢?它隻不過是對有保障的餬口的滿足,對具有家資的高傲,對有人需求本身沾沾自喜,和對建立起本身的家庭揚揚對勁罷了;女人們本性仁慈、愛好虛榮,是以便以為這類豪情極富於精力代價。但是在打動的熱忱前麵,這類豪情是毫無防衛才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