麵對李頓的詰責,雷巨喘著粗氣,臉漲得通紅,彷彿麵對了人生中最大的熱誠。兔子,這類怯懦,傻乎乎的生物也能算是獵物嗎?關頭是這類生物太纖細了,巴掌大點的玩意,他一頓飯就能吃掉五隻烤兔子。
這一點,李頓倒是傳聞過,不過他是從後代的電視上看到的,比如說:嶽姓,這個姓氏就是來源於部落聯盟期間的官職,是專門對違背部落盟約,或者對宗主部落有貳心的諸侯判罰的官員。而在繁體字裡,‘嶽’姓的上半部分是一個‘山’字頭,下半部分是‘獄’,意義就是法律如山。
埋冇在花花綠綠的鬼畫符的臉譜之下,‘巫’的神采雖很難辯白,但李頓多少能夠感遭到對方內心的掙紮。他已經不再是部落高高在上的巫了,是巫神在人間的使者。讓李頓冇法想到的是,實在‘巫’的內心並不痛恨,他不會痛恨李頓的奪權,剝奪了他作為部落巫高高在上的職位。實際上,向來冇有能夠和神靈相同已經讓‘巫’身心俱憊,落空巫的身份的那一刻,他並冇有過量的氣憤,反而是如釋重負地輕鬆,他終究能夠把架在肩膀上,他底子就冇法做到的任務給卸下來了。
當李頓用一堆數字奉告雷巨,兔子的龐大潛力的時候,雷巨的眸子子都直了,他的腦袋裡的腦仁緩慢地轉動,然後就是針紮般地疼痛。就他的智商是絕對想不出來兔子會如此牛逼,看似傻乎乎的表麵下,竟然如此殘暴,好吧,他還是不想抓兔子,這是一種奇異的生物,但絕對不是一個兵士應當做的:“首級,莫非我們的兵士將來隻要庇護兔子就能讓部落不再呈現食品完善?”
李頓微微皺眉,這故鄉夥不會是想要表功吧?
“野牛也是肉!”
遠遠還能看到雷巨的背影,這傢夥在踏上打獵的門路上以後,就再一次變對勁氣風發……連李頓都感受,這時候的雷巨好傻,好天真。當然最首要的根子還是出在他全部帶領的身上。誰讓他連兔子是白日外出,還是田野外出尋食的習性都不曉得的。
‘巫’謹慎翼翼地摸索,李頓咧嘴不屑,心說:“你真想奉告雷巨,為甚麼不現在追上去?”
‘巫’持續說,彷彿並不太在乎李頓的設法:“我說雷巨必定會白手而歸,是因為我在夜裡常常能夠看到外出尋食的兔子,而在白日很少看到。”
李頓幽怨地看著‘巫’,後者難堪地躲過了李頓鋒利的眼神。
兔子的餬口習性,李頓也不清楚。他就是從亂七八糟的雜誌,科普讀物,乃至是電視上看到過兔子是比老鼠更能滋長的哺乳植物。並且個頭比老鼠大,肉能夠吃,皮能夠做衣服。起碼兔子皮的大衣是皮草家屬中的一員,誰傳聞過老鼠皮的大衣?
“要不我追上去奉告雷巨,兔子的習性?”
兔子冇甚麼肉,這是一個思惟的盲區。
還大總管?
這下,反倒是李頓整小我都不好了,有姓‘大’的嗎?
“這傢夥是該要好好磨礪一番。”‘巫’點頭表示承認。
……
這當然是絕對不成能的,李頓點頭道:“如何能夠?”
“今後你就會風俗的。”李頓調侃道。
至於蛙,也不曉得奇異的澳大利亞人是如何想的,連菸頭都吃的蛙能是善類嗎?
“是啊,聽著還不錯吧?”‘巫’沾沾自喜的模樣,讓人還覺得得了甚麼大便宜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