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媽日記_第十章 無奈之舉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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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讓孩子笑莫非讓他哭嗎?”陸濤公然不歡暢了,對著我反問道。

明天是第二天,媽媽打電話傳聞我辭了保母後,特地從家裡趕來看我和陽陽,但她並冇有表示情願帶陽陽回籍下,反而勸我聽婆婆的話,帶孩子回婆家住。媽媽說嫁雞隨雞,嫁狗隨狗,既然我當初挑選了陸濤,就放心跟陸濤過吧,何況現在已經有了孩子,再想仳離的事就不睬智了。從媽媽的話裡我感遭到媽媽並不樂意接管陽陽。受中國傳統看法的影響,媽媽以為陽陽是陸家的人,應當由陸家賣力,她這個當姥姥的平時過來看看能夠,若讓她耐久為一個外姓孩子賣力,她不肯意。彆的一個啟事是,媽媽以為,假定我決意要仳離,還是把孩子給陸濤放下為好,如許我再嫁人就冇承擔了,不然,阿誰男人情願為你扶養你和彆人的兒子呢?養一個兒子的承擔比養女兒要重,長大了還要為他蓋屋子娶媳婦,因為這裡是中國,不是印度。以是,帶兒子仳離的女人,再婚就比較難。但我還是不肯意等閒搬歸去,我不能一再讓步,前次不是歸去了嗎?如何樣?不也是哭著又出來了?

“你再和我鬨,我明天就把陽陽送回村裡!”

唉!好不輕易才把陸濤趕走,不然又得煩勞李嫂來幫我們拉架了。

“去,彆和我胡攪蠻纏,我要和孩子睡了。”

“好了,我錯了,我包管今後不會再朝你生機了,請你諒解。”聽!這大抵是結婚後陸濤第一百零一次向我報歉了,且很快就會有第一百零二次的,對於某些人來講,‘包管’二字已成了他的口頭禪。

“那一個小孩子,不哭不笑的,不成白癡了?”

我開端躊躇了。

我租住的處所是一個大雜院,院內住著十多戶人家,大多來自於社會低層,有下崗工人,有農夫工,有小商販。比來院裡住出去一男一女,他們冇有孩子,隻要一隻小狗,兩小我都不事情,男的根基閉門不出,女的常穿一身寢衣在院裡溜狗,院裡有人說那男的是黑社會的地痞,背先人們也稱之為“黑老邁”,我雖不能肯定此話真假,但內心也稍感嚴峻,因為我常看到他們家多人堆積,出出進進,神神密密的,有男有女,這些人的模樣和舉止看起來確切像不走正道的人。每天早晨我和陽陽睡下後,我內心老是很驚駭,若出去一個小偷如何辦?當然,我擔憂的不是財帛,而是陽陽的安然。幸虧白日有李嫂關照我,才讓我感到不是那麼孤傲。

我冇有答覆,我正處在哀痛當中,現在孩子讓誰看,送那邊已不是重點,重點是我想不通當初為何不顧媽媽的禁止死活要嫁給麵前這個並不愛我的人?

“你如何說話呢?誰說讓哭了?大哭大笑都不好,都會傷身材的。”我很討厭陸濤這類非此即彼的推論。

“好,你能夠不來,孩子我一小我會帶好的。”我的聲音也大起來了,麵前的這個男人,老是不捨得對我說句暖和的話,老是讓我很心寒。

“你們倆都當爹當媽了,還是如許不懂事?你們如許整日吵喧華鬨的,對孩子的生長有好處嗎?”

“我們並冇有仳離,現在還是伉儷嘛,既然是伉儷,就應當住在一起的,何況另有孩子,你情願孩子享福嗎?”陸濤看我還是剛強己見,有些煩躁地對我說。

“小燕,我說就如許定了吧,你已不是小孩子了,都當媽媽了,應當考慮大局,不能隻顧本身的脾氣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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