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易數_第2章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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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利:有財、金、玉之利、公門中得財、秋占大利、夏占損財、冬占無財。

象數易理篇之三

求利:有財失、宜水邊財、恐有淪陷、宜魚鹽酒貨之利、防丟失、防盜。

求利:求財隔絕、宜山林中取財、春占倒黴、有喪失。

屋舍:東南向之居、寺觀樓台、山林之居。

兌:金刃、金器、樂器、澤中之物、紅色、有口缺之物、羊。

官訟:宜和、恐遭風憲之責。

人物:少男、閒人、山中人。

植物:雞、百禽、山林中之禽、蟲。

植物:馬、天鵝、獅、象。

飲食:土中物味、諸獸之肉、墓畔竹筍之屬、野味。

宅兆:南向之幕、無樹木之所、陽穴。夏占出文人、冬占倒黴。

神仙亦有兩般話,道不虛傳隻在人。

身材:首、骨、肺。

以上並是先得數,以數起卦,所謂天賦之數也。(係書畫占例)

凡起卦不問數多少,即以此數作卦數,過八數即以八數遞除。一八除不儘,再除二八,三八,直至除儘,以餘數作卦。如得八數整,即坤卦,更不必除也。

人物:中男、江湖之人、舟人、資賊。

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坤卦

靜物:木香、繩、直物、長物、竹木、工巧之器。

靜物:火、書、文、甲冑、兵戈、槁衣、枯燥之物、紅色之物。

人物:君、父、大人、白叟、父老、官宦、名流、公門人。

求名:艱钜、恐有災險、宜北方之任、魚鹽河泊之職。

震:雷、長男、足、發、龍、百蟲、蹄、竹、萑葦、馬鳴、馵足、的顙、稼、樂器之類、草木、青碧綠色、樹、木核、柴、蛇。

物卦起例(端法後天起卦)

人物:老母、後母、農夫、村夫、世人、大腹人。

飲食:雉肉、煎炒、燒炙之物、乾脯之體、熱肉。

疾病:股肱之疾、風疾、腸疾、中風、寒邪、氣疾。

壬申日中午,有少年從離方來,喜形於色,問有何喜,曰無。逐占之,以少年屬艮為上卦,離為下卦,得山火賁。以艮七離三加中午七,總十七數,除十二,餘五為動爻,賁之六五爻曰:「賁於丘園,束帛戔戔,吝,終吉。」易辭已吉矣。卦則賁之家人,互見震、坎,離為體,互變俱生之。斷曰:子於十七日內必有聘幣之喜。至期,公然訂婚。

飲食:牛肉、土中之物、甘味、野味、五穀之味、芋筍之物、腹臟之物。

姓字:羽音、點水旁之姓氏、行位一六。

風覺鳥占

斷之曰:「詳此卦,明晚當有女子折花,花匠不知而逐之,女子失驚墜地,逐傷其股。右兌金為體,離火克之。互中巽木,複三起離火,則克體之卦氣盛。兌為少女,因知女子之被傷,而互中巽木,又逢乾金兌金克之,則巽木被傷,而巽為股,故有傷股之應。幸變成艮土,兌金得生,知女子但被傷,而不至凶危也。」(年代日時占例)

婚姻:隔絕難成、成亦遲、利少男之婚、春占倒黴、宜對鄉裡婚。

靜物:金玉、寶珠、圓物、生果、剛物、冠、鏡。

地理:東方、樹木、鬨市、大途、竹林、草木富強之所。

乾:天、父、白叟、官貴、頭、骨、馬、金寶、珠玉、生果、圓物、冠、鏡、剛物、大紅色、水寒。

斷曰:此雞旬日當烹。果旬日客至,有烹雞之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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