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易數_第2章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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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雉、龜、鱉、蟹、螺、蚌。

凡為人占,其例不一。或聽語聲起卦,或觀其品德,或取諸身,或取諸物,或因其服色,觸其外物,或以年代日時,或以謄寫來意。

時序:夏蒲月、午火年代日時、三二七日。

時序:冬十一月、子年代日時、一六月日。

求利:有利、有損、財利、主口舌、秋占有財喜、夏占破財。

八卦類象

乾三連,坤六斷,震仰盂,艮覆碗,離中虛,坎中滿,兌上缺,巽下斷。

時序:辰戌醜未月、未申年代日時、八五十月日。

婚姻:可成、宜長女之婚、秋占倒黴。

宅兆:宜向西北、宜乾山氣脈、宜天穴、宜高、秋占出貴、夏占大凶。

卦以八除

出行:不宜遠行、宜涉舟、宜北方之行、防盜、恐遇險沉迷之事。

靜物:火、書、文、甲冑、兵戈、槁衣、枯燥之物、紅色之物。

六字為六爻之集。平分高低為卦。

二金

一物向來有一身,一身另有一乾坤。

觀梅占

人物:君、父、大人、白叟、父老、官宦、名流、公門人。

屋舍:南舍之居、陽明之宅、明窗、虛室。

子乃斷曰:「金短木父老,器也,所借鋤也。」先生曰:「非也。必斧也。」聞之,果借斧,其子問何故?先生曰:「起數又須明理。以卦推之,斧亦可也,鋤亦可也;以理推之,夕晚安用鋤?必借斧。蓋斧切於劈柴之用耳。推數又須明理,為卜占之切要也。推數不推理,是不得也。學數者誌之!」(係聞聲占例)

又聽其語聲者,如或一句,即如其字數分之起卦,如說兩句,即用先一句為上卦,後一句為下卦。語多,則但用初聽一句,或末後所聞一句。餘句不消。

婚姻:利中男之婚、宜北方之婚、辰戌醜未月婚不成。

五色:白。

疾病:足疾、肝經之疾、驚怖不安。

震為雷雷地豫雷水解雷風恒

聽聲音占

人事:鄙吝、和婉、脆弱、浩繁。

取諸其物者,如人手中偶有何物,如金玉及圓物之屬為乾,土瓦及方物之屬為坤之類。

方道:西方。

婚姻:不成、利中女之婚、夏占可成、冬占倒黴。

斷曰:寺者,純陽之所居,今卦得重陰之爻,而又有群陰剝陽之兆。詳此,則寺中當有陰人之禍。詢之公然,逐謂寺僧曰:「何不添‘林’字兩勾,則天然無陰人之禍矣。」僧信然,即添‘林’字兩勾,寺果無事。

天時:月、雨、雪、霜、露。

數量:5、7、十。

屋舍:東南向之居、寺觀樓台、山林之居。

五味:甘、酸味。

八宮所屬五行

三火

時序:秋、九十月之交、戌亥年代日時、一四九年代日時。

戊子日辰時,偶行至半途,有樹蔚然,無風,枯枝自墜地於兌方。占之,槁木為離,作上卦,兌方為下卦,得火澤睽。以兌二離三,加辰時五數,總十數,去六餘四,變山澤損,是睽之九四。《易》曰:「睽孤,遇元夫。」卦火澤睽變損,互見坎、離,兌金為體,離火克之,且睽損卦名,俱有傷殘之義。

數量:1、六。

丈尺之物,以丈數為上卦,尺數為下卦。合丈尺之數取爻。寸數不消。

疾病:耳痛、心疾、感寒、腎疾、胃冷、水瀉、痼冷之病、血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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