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來幾天的氣候都很好,冇有下過雨。山裡固然早上的時候潮氣會比較重,但這下中午分,潮氣早已散去。當時安營選的處所又是相對開闊一點的空位,四周空中上並冇有殘留太多的足跡。
之前安營午休時,王怡媛是將揹包放在帳篷裡的。而現在帳篷裡除了一個散開的睡袋外,彆無一物。
“我謾罵那些小偷都冇有好了局。媽蛋,偷偷摸摸算甚麼,還不如擄掠的人有膽量!”王怡媛肝火上湧,滿嘴胡提及來。
“按照《最高群眾法院、最高群眾查察院、公安部關於盜竊罪數額認定標準題目的規定》,盜竊罪備案的金額是以500元至2000元為起點,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初級群眾法院、群眾查察院、公安廳(局),能夠按照本地區經濟生長狀況等各種環境,共同研討後肯定本地區所履行的詳細數額標準,以後隻需報最高群眾法院、最高群眾查察院、公安部備案便可。如果我冇記錯的話,我們巴慶市的最低數額是一千元。”
說到這裡,陳陽卻瞥見王怡媛投來儘是鄙夷的色彩,趕緊轉換話題催促道:“行了,東西不想丟也丟了,現在糾結也冇用。還是從速清算一下,回郊區我請你吃頓大餐賠償一下。”
“歸正都不是甚麼好東西!”
“對,違法行動都是弊端的。不過換個角度來想,小偷是憑技術用飯的,而擄掠犯是憑打動行事,如許比較起來,小偷還是要略微優良那麼一點點的。”
平時幾近不爆粗口的王怡媛此時也忍不住冒出了臟話。
因為一早就是決定來停止徒步練習的,再加上有陳陽免費接送,根基用不著如何費錢,以是王怡媛並冇有帶上身份證和銀行卡,現金也隻是帶二百元用作午餐和備用罷了。這應當是獨一值得光榮的處所了。
“從法律角度來講,你能夠挑選報警。但從情麵上來講,這是我們本身忽視粗心,歸正丟的東西也不值幾個錢,我小我是不想報警去華侈警力的。”
當然,即便有小偷的足跡,王怡媛也辯白不出來,畢竟她冇有像陳陽那樣特地研討過陳跡學和追蹤學。
“喂,你到底是在安撫我,還是用心說風涼話來氣我?我的全部身家可都在包裡呢!”王怡媛有些欲哭無淚的感受。
“咳咳,實在也不算太不利,起碼順走你揹包的人冇有把東西全數打包帶走。你看看,”陳陽指著帳篷和空中持續道,“起碼你的地席、防潮墊、帳篷和睡袋都還在,就隻是丟了一個包罷了,冇甚麼大不了的。”
王怡媛看看時候,已經是下午三點過,間隔估計返程的時候也不遠了。看來明天的徒步打算隻好擱置。
王怡媛所說的“全部身家”,實在首要就是心疼徒步包和鞋子,這兩樣加起來的代價都已經好幾大千了,再加上其他護具、水袋等等,總價已經一萬出頭。對王怡媛如許一個淺顯工薪階層來講,這個代價已經是省吃儉用好幾個月才氣存下來的,這一會兒工夫全冇了,實在心疼。
陳陽終究忍不住笑了:“哈哈哈……呃,不是,我不是用心笑你不利。我是想奉告你,按照我國刑法第二編第五章對擄掠罪和盜竊罪的量刑來看,擄掠罪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極其嚴峻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極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