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到這,我俄然想起了黃仁東,拿出電話躊躇了好久,終究還是冇敢打電話給他。
如許一來,連報警都不管用了,底子拿他們冇體例。
事情到了這境地,隻要兩種挑選,要麼李明月身敗名裂,被同事和朋友在背後說三道四,對一個女孩子來講會很難受。要麼,就是從速湊錢還給那幫人。
她膝蓋另有傷,我擔憂她有不測時踩不及刹車。
我有些氣憤,猜到是假貸公司開端給李明月的朋友打電話,明顯說了三天,現在卻提早開端了。
要不是我說了那句話,她也不會倔強地拿鑰匙本身開車歸去。
但二十多萬不是個小數量,除非李明月運氣好連續簽幾個大單,不然不吃不喝事情兩三年才掙得夠這個數量。
再次躊躇了好久,我又發了一條讓她早點歇息的微信,這一次,直到我回到家,洗完澡出來,仍冇有看到她的複書。
倉猝看了看時候,公然是調早一小時的鬧鐘,因而重新調過鬧鐘,一頭栽倒在床上持續睡覺。
“嗬嗬,她是女孩子嘛,扭捏一點也冇乾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