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是,纔有了殷溫嬌拋繡球那一幕,已經顯懷了,已經藏不住了,必須從速給孩子找個便宜爹,至於陳光蕊,不過是剛好不利被砸中了罷了。
就在當天夜裡,陳光蕊遇害。“將船撐至冇火食處,候至夜靜半夜,先將家僮殺死,次將光蕊打死,把屍都城推在水裡去了。”
甚麼屌絲逆襲,甚麼贏取白富美,假的,十足都是假的,殷溫嬌之以是要下嫁給陳光蕊這個屌絲,隻是給本身的寶寶找一個便宜爹罷了。
玄奘是削髮人,普通是不會打誑語的,何況還是本身的婆婆,以是,這個時候他應當算的另有多的,或許還要不了1個月。他給了婆婆約1個月擺佈的餬口費。
以是從陳光蕊家解纜,到萬花店,約有4天擺佈。
以是說,這玄奘,底子就不是陳光蕊的種,早在陳光蕊結婚之前,殷溫嬌就懷上了,還懷了好幾個月了。
2、從萬花店到洪江渡口。
奇特吧?
這麼說,也是有啟事滴。
PS(這段時候夠不利的,車出事,人也不舒暢,欠下了大夥好多章節,剛纔算了算,統共欠了13章了,前麵會漸漸補上的,感謝大師夥的支撐。)
陳光蕊從結婚到翹辮子,遵循行走時候算的話,統共也是10多天;遵循玄奘的時候加上中間擔擱時候算的話,頂多也就20天。
在萬花店,母親張氏養病誤了2天,光蕊道:“此店已住三日了,欽限告急,孩兒意欲明日起家,不知母切身材好否?”張氏道:“我身子不快,此時路上酷熱,恐添疾病。你可這裡賃間房屋,與我暫住。付些川資在此,你兩口兒先上任去,候秋涼卻來接我。”光蕊與妻商討,就租了屋宇,付了川資與母親,同妻拜辭前去。陳光蕊籌算第4天一起走,母親叫他們先走。因而,他們在第3天先走了。
3、從洪江渡口到江州。
證據,就是玄奘出世的時候過分奇葩了,奇葩到慘不忍睹。
20天啊,陳光蕊身後三個月,玄奘出世了。
因而乎,就有了前麵石小寶等人過的劇情-玄奘的出身。
當下,石小寶就將本身因影象而得知的那點兒小奧妙矯飾了出來。
又行了幾日,到了江州。
那麼,成果也就出來了。
前麵玄奘見婆婆時有交代:玄奘領婆婆到劉小二店內,又將川資與婆婆道:“我此去隻月餘就回。”
這個“月餘”是指。
這是有證據的。
統共才一個月啊,先去都城,再去江州報仇,再返來接婆婆,相稱於走了陳光蕊兩趟的路程,單趟的話,也就15天罷了,這此中,還要在都城住上幾天,時候更得少。
看吧,也就三五分鐘的事兒,陳光蕊這傻孩子還冇有反應過來,就已經結了婚!
也就是說,陳光蕊在家中、在萬花店,統共擔擱了5天時候,路上,花去了4天時候。
到差的線路出來了,都城—陳光蕊家—萬花店—洪江渡口—江州。
當然,這隻是大要上的,考慮其情節細心闡發的話,卻又是另一外一番了。
四個月啊,遵循人的心機特性來算的話,四個月的早產兒,彆說阿誰年代了,就算是放在現在,都夠嗆能活下來啊。
但是,人玄奘恰好就活下來了,並且還能乘坐一塊兒木板,漂流到金山寺,被和尚收樣並養大了。
十月懷胎,減去那四個月,還剩六個月,妊婦普通四個多月顯懷,如果穿寬鬆衣服的話,五六個月顯懷也比較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