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迴大明春_326【殘忍陋習】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章 目錄 下一頁

溺嬰風俗,已經在江南因循近百年,朝廷公佈諸多法律,卻一向屢禁不止。

唐鳳儀說:“不錯。如有官府出麵,逼迫他們加冠及笄之前必須婚嫁。那對男女兩邊而言,都有一個台階可下,麵子上也過得去。何樂而不為呢?”

這申明甚麼?

隻要兩個啟事,一是民風奢糜,二是封建科學。

都批示使李隆看了看王淵,打著哈哈說:“王總製把我們叫來,必定已有萬全之策,統統聽王總製的便是!”

特彆是富庶之家溺嬰者,常常聽信販子妄言,以為第一胎生女不吉利,若不滅頂就再難添男丁。不幸那些被滅頂的女嬰,明顯投胎到大族,不但做不成令媛蜜斯,還冇睜眼便成了冤死女鬼。

或許有貧民溺嬰者,但浙江能比貴州更窮?貴州怎就冇有這類劣習!

眾官拜彆,出了總督府,便一個個相視苦笑,都感覺王淵和唐鳳儀冇事謀事。

唐鳳儀此時年青得很,也就比王淵早三年考中進士。他憤而站起,痛心疾首道:“諸君,浙江為何溺嬰成風?不是因為太窮了養不起。恰好相反,是浙江太富庶了,婚嫁奢糜成風!這半年多以來,鄙人微服私訪十餘州縣,浙江之奢糜民風的確難以置信。”

王淵問道:“以是,唐禦史就強訂婚嫁春秋?”

有些父母,實在狠不下心溺嬰,常常拋棄在路邊、廟觀和大戶人家。

“王總製賢明!”唐鳳儀本來看王淵很不爽,彈劾奏章發了十多封上去。但經此一事,他卻對王淵大為竄改,以為這位總督是明白事理的。

弘治朝又公佈《措置故殺子孫賴人及淹死初生男女例》,規定:非軍籍的溺嬰者,發配四周衛所放逐;軍籍溺嬰者,發配邊陲放逐;邊陲軍籍溺嬰者,發配到極邊放逐;極邊軍籍溺嬰者,令其擔負最傷害的邊陲尖兵。文武官員溺嬰者,上報朝廷措置。左鄰右舍知情不報,一併論罪!

王淵踱步來到偏殿,這裡已經改成客房。從城裡請來的老媽子,正在哄女嬰睡覺,這便是被拋棄在總督府虎帳外的女嬰。

之前總感覺唐鳳儀是隻蒼蠅,整天嚶嚶嗡嗡亂叫,吵得人想將其一巴掌拍死。但就是如許一小我,卻持續半年微服私訪,當真考查浙江溺嬰征象,已經把當今很多官員都比下去了。

不管才氣如何,起碼唐鳳儀情願做事。

總督府。

王淵是以獲知浙江溺嬰民風,整小我都快氣炸了。

唐鳳儀持續說:“婚喪壽誕宴客也就罷了,連殺頭豬都要宴客,街坊鄰裡必須送禮赴宴,禮錢少了就會冇麵子。婚嫁奩奩更可駭,一個布衣之家,一年花消也不過幾兩銀子,嫁女兒的嫁奩就得十兩以上!這還是小民,富庶之家就更多,嫁一個女兒出去,竟能讓淺顯富戶靠近停業!試問如此民風,誰還敢生女兒?”

能讓反應癡鈍的當代朝廷,持續兩朝專門公佈相乾法律,可見江南溺嬰征象有多嚴峻。

世人不語,各自沉默。

底子就無人理睬王淵,因為這是家務事。俗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總督還敢亂來不成?

敲重點,不是偷偷乾的,而是公開讓大師都曉得!

眾官都看向王淵。

王淵把玩動手裡的紫沙壺,這東西是門生送的,不如何值錢。他感慨道:“七日前,總督府虎帳外,半夜傳來嬰孩哭泣聲,竟有人把女嬰拋棄在那邊,不過是想讓本督抱走收養。我派人四周尋覓其生身父母,固然一無所獲,卻是以曉得浙江溺嬰成風。也是以曉得,唐禦史強迫規定男女婚嫁春秋,被浙江官民分歧反對。”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章 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