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這麼一點代言費,如果還要下調的話,那就冇有需求談了。我的意義是而言,時候不能太長,最長時候也就是兩年,三年絕對不可。代言費也不能太少,兩年500萬,這是底線。我現在事情太忙,最多也就接上一兩個代言,以是代言費應當恰當調高一些,如果遵循我本身的設法,兩年1000萬纔是比較公道的代價。”
他眼下最首要的事情就是抓緊時候把《浪漫滿屋》這部劇的前期做完,爭奪儘快登岸熒屏,與泛博電視觀眾見麵。
恰是因為以上的啟事,百事可樂才放下了傲岸的態度,第二次遞出橄欖枝,再次聘請莫正陽做代言。
更加偶合的是,百事可樂是歌手大賽的冠名商,而莫正陽是歌手大賽最富人氣和最有氣力的選手,是合作年度總冠軍的第一熱點人選。如果二者能夠連絡起來,必將能夠發作出1+1大於二的結果。
這個天下上,也就是莫正陽對本身信心百倍,也隻要他本身才曉得他的將來是甚麼模樣。
這三家公司的初始報價都挺有誠意的,彆離是三年600萬,三年500萬和三年550萬。
馮占偉解釋道:“莫總,如許的報價已經不低了,應當說是很高纔對。隻要一線當中最當紅的大牌,才氣拿到三年500萬以上的代言代價。至於代言時候,如果你嫌長的話,倒是能夠調劑為兩年。但是品牌方都比較看好你的將來生長,還是偏向於簽訂三年時候的代言條約,如果代言時候調劑為兩年的話,均勻每年的代言費恐怕也會下調。”
明星和其所代言的品牌,是相輔相成,互惠互利的乾係。既然莫正陽挑選做一個明星,那就要遵循法則,在必然範圍內,從命公司的安排,哪怕他是公司老闆,也不能太率性。
莫正陽的要求,可真是給馮占偉出了一個大困難。
果不其然,遵循莫正陽的要求去談,這三個代言都談崩了,一個都冇有談下來。
這三個代言都是海內一線品牌,一個是活動鞋代言,一個是男裝代言,另有一個是洗髮水代言。
對於百事可樂再次收回的聘請,馮占偉也賜與了主動的迴應。
其彆人可冇有他那麼大的信心。固然他現在人氣火爆,並且有了這一張締造新千年以後發賣古蹟的新專輯,一兩年以內,就算冇有甚麼新的作品,人氣也差不到那裡去。但兩年500萬的代言費還是太高了,海內能夠拿到500萬代言費的明星屈指可數,哪一個都比莫正陽的名譽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