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16歲那年,通過彆人的先容,他被雲南的一家人招為上門半子。做了上門半子後,楊大員放心在雲南做了幾年。在修建工地上打工的同時,他還學會了偷搶,不知是哪一年,他被抓了,在雲南某農場勞改三年。
發案的那一天,楊大員的班子已在彆處乾完了事情,已是早晨8點,他走在回家的路上,他喝了酒,另有些醉。就在離租住房不遠的處所,他碰到了三小我.
楊大員給我講完這個故事的時候,我真想吐他一口唾沫。他是一個披著人皮的畜牲,我內心在想,上帝真是公允,他該去死。
楊大員用偷搶來的錢在老婆的故鄉為他們蓋了新房。他也又有了一個女兒。楊大員兩口兒在宜昌掙的錢很多,他們常常回家住,並且帶著本身的朋友去住,在鄉裡人眼裡比較風景。
楊大員說,他雲南的老婆對他很好,這個老婆很誠懇,冇見過一點世麵,老婆雖好,但他感覺這個老婆不敷味,土裡土氣。老婆在他服刑期間常常去看他,老婆一家人也常常去看他。
出獄後,他回到一趟四川故鄉,然後到了彆人生的第三個故裡,也是彆人生的最後一站:湖北宜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