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誌紅是上午來的,下午他就被分到了足球車間,到車間處置手縫足球勞動。
我問李誌紅犯的甚麼罪,他說,挑了人家腳筋。
李誌紅入獄時不在我們監獄服刑,他被分在局總病院病犯監區服刑。
乾了兩個月,在他的一再要求下,他被調往我們的監獄。
李誌紅疇前嘲笑過我的吝嗇。臨走的前一天,我又讓他不歡暢了。不過,他用了很和藹和態度和我說話,他說:“錢算個麼13東西,老子一出去,十天內搞他幾十萬。”
就如許的環境,李誌紅還以為不好。他是坐頭板,他不曉得下邊監獄的苦,他總以為上麵監獄另有更好的服刑位置。
他們說,他們隻要在電視中看到過國度訪問外賓時才氣看到明天早上的場麵,十幾輛奔馳、寶馬在監獄大門外停了一長排,西裝革履的人站了兩長排,他們看到了二監區的一個犯子在世人夾道歡迎中上了車。
我很功德,找了一個談得來的乾部問環境,乾部對我說,二監區阿誰值班的滿刑離監,是他當乾部以來看到的最昌大的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