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姥姥,如何回事?姥姥…不要囡囡了?”紮著小辮的囡囡一隻手抓住了顧母的衣衫下襬,一臉茫然無措:“囡囡會乖,姥姥…不要不要囡囡!”
與照片中麵黃肌瘦、一雙眼睛在肥胖的小臉上大得出奇的小女孩兒比擬,現在的囡囡就白胖敬愛了很多,還穿戴一套標緻的公主裙,明顯餬口得很幸運。跟著顧舒晗,這個小女孩兒起碼另有幸運日子可過,如果法院把小女孩兒判給了秦家,那她纔是真正地落入了天國。
固然看清了這統統,不過,顧舒晗也冇有美意到給於曼當知心姐姐。她不喜秦誌宏,對於於曼,也無所謂喜好或不喜好。隻是,本尊畢竟因她和秦誌宏而滅亡,要讓她不計前嫌地與於曼稱姐道妹,也是不實際的。
再一次見到秦家母子,是在法庭之上。
先前,於曼感覺必必要與秦誌宏在一起,她能夠突破四周人的勸止,突破統統艱苦;現在,她畫地為牢,將本身和秦誌宏圈在了牢中,除了她本身,任何人也彆想把她從這個監獄中束縛。
哪怕四周的某些人再不喜好顧舒晗,他們也不會但願一個無辜的小女孩兒成為捐軀品。
因為很多人都存眷著這件案子,顧舒晗動用了些乾係,讓這件案子變成了公判。
狀師鼓勵秦家與顧舒晗爭奪囡囡的扶養權,倒也不是為了真的把囡囡的扶養權奪過來,而是藉此給顧舒晗一個警告:如果不想落空女兒,就最好做一些讓步,不然,他們必然與顧舒晗爭奪女兒的扶養權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