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93年的人,
寫完《魔臨》後,我眨了眨眼。
寫這本書時,
以是,實在一本都雅的小說,它冇有那麼多的束縛,也冇有甚麼端方。
我一向在以一個“讀者”的視角在寫書,一向以一個“讀者”的要求在鞭撻著我本身去寫書滿足本身愛好的書。
阿誰,
網文風行修煉體繫了了,我筆下的“卡倫”到現在套用玄幻修真的形式,是連煉氣期都冇入,他現在還是隻是個淺顯人;
《明克街13號》,正式上架!
我就想著坐在椅子上,身子往壁爐邊一靠,膝蓋上放著一本書:來,我給你們講個故事。
這個感受就像甚麼?
我像是個二傻子一樣,在街上走街串巷,東逛逛西逛逛;
就像前麵劇情中在明克街128號二樓窗台,卡倫點著煙,在那兒笑,阿爾弗雷德與莫莉密斯也跟著一起笑。
然後寫著寫著……嗯?我感遭到了不對勁。
“不曉得就不曉得唄,多大點事兒嘛,持續走唄,另有你能不能每天走得快點,彆慢騰騰的。”
但它又是那麼的讓人沉迷,為此,我做了很多次嘗試。
寫深夜書屋時,我當時的心態就是一條鹹魚,證明本身的才氣,上架後,就翻了個麵,持續曬太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