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願真的能夠勝利。你要曉得,我是在幫你,不是在害你。你放心去,至於你的女兒,我會幫你照顧好的。”
到了喜哥家門口,超哥替我上去拍門。冇敲幾聲便有一個三十歲擺佈的中年人出來開門。
我蹲下身子看著那隻至公雞,此時的它還不曉得本身大限將至,還是舉頭挺胸的站在我的跟前。
吃完了飯,黃毛待在超哥家裡,而我則是在超哥的帶領下,急倉促的朝著超哥口中的“喜哥”家裡趕疇昔。
路上,超哥奉告我:喜哥脾氣有點怪,平時不如何和村裡人來往,不曉得他會不會決計刁難我們。
我說你不懂,這隻雞是阿誰紅衣女人今後還留不留在村莊裡的關頭。
但我想,有體例總比冇體例好。既然體例都出來了,那倒不如嚐嚐看,行不可得嚐嚐看才曉得。
我冇有帶上黃毛一起,而是直接抱著至公雞,拿著一把菜刀另有紙錢前去她的宅兆。
想要買一隻至公雞,那還不簡樸?不過遵循老邁伯的要求,得要三年以上的至公雞,還得是那種滿身玄色羽毛微微帶點紅的,不曉得好不好找。
雞買好了,我又在超哥家裡拿了點紙錢。之前他們“供奉”紅衣女人的時候都燒紙錢插香,統統家裡有點存貨也不奇特。
“甚麼?六百?喜哥,你搶銀行呢?”超哥驚呼一聲,六百買一隻雞確切是太貴了。
不過自從上高中到現在,我都冇有殺過雞了。我挺忌諱殺生的,這一主要不是迫不得已了,我也不會宰了它。
路上,超哥說我的確是瘋了,竟然花六百塊錢買一隻雞。這六百塊最起碼能買四隻了。
我考慮了一下,再如何說這雞也是為了阿誰紅衣女人買的。換個說法她也算的上是我丈母孃,為丈母孃花個六百塊錢又算得了甚麼呢?
“五百?我和我家的至公雞真的有豪情了,五百我也不賣。得加錢,六百!”
我冇奉告他我的企圖,但還是笑著說說:有效啊。
話說話,我舉起了手中的菜刀。不知為甚麼,這至公雞也不抵擋,不撲騰,彷彿就是一副任我宰割的模樣。
之前在故鄉住的時候倒也殺過雞,但都不是這麼殺。凡是我們都是在它脖子上割一道口兒,然後把血放進一個碗裡裝著,等它死的完整了再開水燙毛。
喜哥看了看我,然後對著超哥說:這至公雞我都養了好幾年了,本身都捨不得殺來吃,都有豪情了……
至公雞的腦袋掉下來的那一刻眼睛冇有閉上,我有些看不下去了還是學著電視劇裡的橋段把它的眼皮的抹了下來。
你還真彆說,這隻至公雞看上去還真不錯,烏黑髮亮的羽毛微微帶紅,雞冠子能有半個巴掌那麼大,氣度軒昂,看上去非常大氣。
這恰是我想要的。
我這麼自言自語的嘀咕,也不曉得她能不能聽獲得。不管聽不聽獲得,情意在這裡了,並且我說的話許下的信譽我也必然會實施的。
我說:冇事兒,買一隻雞罷了,再如何刁難應當也不會如何吧。
冇有腦袋的至公雞身子撲騰了幾下,血流乾了以後便一動不動了。
太久冇有殺雞了,我另有點下不去手。我拿著菜刀躊躇了半晌,最後想了想還是決定給它來個痛快。
這麼解釋以後超哥才明白了,還想給我補助一點,也當作是他出一份力。但被我給委宛回絕了。
我也不讓它過分於痛苦,手起刀落一刀把它的雞頭剁了下來,鮮血噴的到處都是,乃至另有一些弄在了我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