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醫童養媳_第二十二章 目的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章 目錄 下一頁

沈妍深思半晌,說:“娘,項大人的話很有深意,事情鬨開,我們就不但為明淨、討公道這麼簡樸了,而必須考慮我們終究想要獲得甚麼。”

《鍘美案》中,包拯迫於多方壓力,也曾勸秦香蓮放棄,唱詞以下:這是紋銀三百兩,拿回家去度荒年,教誨後代把書念……

沈妍故做老練,嚅囁說:“項大人,我們、我們冇殺人,彆、彆通輯我們了。”

現在,他們母子有二兩多銀子,比起剛穿來的時候吃糠咽菜,沈妍感覺這日子已達到小康程度了。若沈承榮再給他們母子幾百兩,那豈不是到了社會主義程度。比她宿世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更進一大步,想想都感覺日子無窮誇姣。

汪儀鳳母子到順天府告狀的目標看上去很清楚,卻又恍惚不清。

------題外話------

此案觸及權貴,乾係嚴峻,順天府慎重受理此案,他們母子告狀就不能隻是想出一口惡氣,討一個說法那麼簡樸了,他們必須有明白而實際的目標。

“豈止是短長?能上疆場殺敵的女人那殺人不眨眼。”

本書由本站首發,請勿轉載!

當然,她也有促俠心機,她很想曉得慧寧公主得知沈承榮有妻有子、又顏麵儘失、金枝玉葉屈尊為妾,會不會氣急廢弛,擺佈開弓,賞沈承榮幾個耳光。

秦香蓮要討個說法的心機很果斷,一句“官官相護”就把包彼蒼激憤了。包拯就“拚著官兒我不做,天大的禍事我來擔……鍘了這負義的人再見龍顏。”成果,陳世美被哢嚓了,原有一個棄婦,後有兩個孀婦,而包彼蒼雋譽揚天下了。

項懷平接過通輯令,說:“我派人去了巡城衛的衙邸,一會兒就……”

“娘,不消怕,這件事世人皆知,公主也要講事理。”

沈蘊見汪儀鳳一臉擔憂驚駭,也麵露驚駭,小臉上充滿驚駭。

宿世,小三插腳,男友劈叉,沈妍被丟棄。對於因女人而叛變的男友,她冇有半點要挽留的意義,芳華喪失費她開價五十萬,以二十萬成交。當時,前男友和小三都鄙夷她,以為她貪財,連老友都對她的做法很不解。

汪儀鳳把沈妍姐弟摟在懷裡,長歎幾聲,說:“慧寧公主她……”

他們告狀,不成能隻說殺不殺人的事,還要把事件的起因說清楚。官府審案也不成能刪繁就減,必須連沈承榮的案子一起審。

汪儀鳳母子梳洗結束,回到偏堂,項懷平允同幾名官員邊說話邊翻看血狀。

“他不是我和蘊兒的爹,就是他想認下我們,我們還不認他呢,想都彆想。”

項懷平不是包拯,此人顧及情麵,卻也很油滑,深諳為官之道。不然,他也不會年紀悄悄就當上順天府尹,相稱於都城會長。慧寧公主勢大得寵,要想保住沈承榮,天然有手腕和體例。另有最首要的一條就是《鍘美案》中,陳世美的罪過縫隙及多,底子經不起考量考慮,也隻要包拯能如此斷案。

通輯令上寫他們母子涉嫌殺人,侍衛到處盤問輯拿,他們母子被逼得走投無路,纔到順天府告狀。他們隻想跟官府要一個明淨、一條活路,若想證明他們冇殺人,就要把事情的來龍去脈說清楚,而整事件開端就是沈承榮拋妻棄子。

沈承榮不孝父母、拋妻棄子,有違禮教道義,為人所不恥。不知大秦皇朝的法律有冇有“拋棄罪”,如果冇有,沈承榮的所作所為就構不成犯法。說他殺妻滅子,汪儀鳳母子現在不是還活著嗎?並且還成了殺人的嫌犯。至於說他欺君罔上,騙娶公主,若皇上和慧寧公主不究查,彆人說甚麼都是扯蛋。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章 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