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於緋想到此又撇了撇嘴,如果真念著當年的恩典,為甚麼這類事要找到他頭上?滿口假仁假義,到頭來還不是覬覦上了鳳氏商社的財力。
洪武十四年,沐英奉太祖之命率兵攻雲南,人困馬乏之際,與貴州府水西土司奢香夫人齊名的武定州女土司商勝,備糧千石,特地到雲南府金馬山策應明朝雄師。待沐英得勝後,商勝又以彝族最高的禮節,在金馬山下數百裡搭棚攔門敬酒,大擺筵席,三日三夜,燈火透明,歌舞不斷。
但是在那之前,必定要捐軀一些人――“在明麵上,諸位都是元江府的俘虜、是人質,一旦兵臨城下,作為構和的籌馬就會被推到兩軍的陣前。屆時奉旨欽差情願退,便罷;不退,元江府勢需求先殺掉一兩個,或者兩三個,作為上馬威。”
打誰?如何打?
這個時候,三個大鐵籠子裡裝睡的人,紛繁都起來了。
“我另有一個題目。”朱明月道。
“好了好了,鳳某講了這麼很多,沈蜜斯也該答覆鳳某之前的題目了吧?”鳳於緋說到此,差點健忘初誌,在夜風中顫抖了一下,抓了抓衣領道:“沈蜜斯倒是說說,為甚麼我們活不到黔寧王來救我們的時候?還是,沈蜜斯的意義是說,猛海將馬上要對我們倒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