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大丈夫_第二十八章 軍規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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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陳老夫練習,李景不時點頭。

“這些戒律你們要好生記熟,我會隨時查問,背不上來者,第一次罰五鞭,第二次二十鞭,第三次就給我滾下山去。”李景插口說道。

“都他媽的站直嘍,看看你們的熊樣兒,剛拿了銀子就忘了大當家剛纔說的話麼?”馬五大聲喝道。

剛纔李景這番話,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威之以力,恩之以惠。隻一會兒工夫,就把這幫匪賊清算的服服帖帖,沈正瞧了實在佩服。

厥後兵器生長,兵士單兵作戰的才氣越來越強,作戰半徑也越來越長,這時兵士需求照顧大量的彈藥和糧食。這就要求兵士必須有充沛的體力和耐力,因而負重短跑練習就呈現了。

五:揚聲笑語,鄙棄禁約,馳突軍門,此謂輕軍,犯者斬之。

“好了,兄弟們過來領錢吧。繼先,你來點名,點一個發一個,每人三兩銀子。馬五哥和陳大叔每人發五兩。”李景說道。

八:好舌利齒,妄為是非,調撥軍士,令其反麵,此謂謗軍,犯者斬之。

這些軍規彆說這些匪賊不曉得,就連李景也不清楚。在當代當然也有很多軍規,不過跟古時比擬天然是大不不異。

三:夜傳刁鬥,怠而不報,更籌違慢,聲號不明,此謂懈軍,犯者斬之。

明朝期間已經開端大量應用火器,到了明朝前期,像鳥銃這類當時最早進的兵器更是大範圍列裝。

沈正雖是販子,卻也讀了幾年的書,他天然能看懂這份綱領是甚麼意義。不過沈正底子不明白為甚麼要這麼練習兵士。在他看來,這類練習實在跟整人冇甚麼彆離。

十五:托傷作病,以避撻伐,捏傷假死,因此迴避,此謂詐軍,犯者斬之。

拿了餉銀的匪賊們一個個興高采烈。

十一:軍民聚眾議事,私進帳下,密查軍機,此謂探軍,犯者斬之。

負重短跑這個能夠瞭解,兵戈就得行軍,需求體力。舉重也能明白,這是熬煉兵士的體力,可蒲伏行進是甚麼意義?乾嗎要讓兵士爬著進步啊?另有阿誰讓兵士們站著不動,一站就是一兩個時候,這有甚麼用處呢?最成心機的是阿誰讓兵士趴著不動,這不有弊端麼?

“哈哈哈。”眾匪見李景暴露笑模樣,也跟著大笑起來。

十二:或聞所謀,及聞號令,漏泄於外,使仇敵知之,此謂背軍,犯者斬之。

本來這類東西是不該該讓沈繼先這個外人來寫的,但是冇體例,李景不會利用羊毫,更不會寫前人的繁體字。至於山上的匪賊,恐怕他們連本身的名字都不熟諳,這東西交給他們寫,還不如讓母豬上樹。

六:所用兵器,弓弩絕弦,箭無羽鏃,劍戟倒黴,旗號凋弊,此謂欺軍,犯者斬之。

不然的話雄師行進,俄然遭受敵軍,那頓時就會亂成一團。真正久經練習的精兵何時會呈現這類環境?

十三:調用之際,結舌不該,低眉昂首,麵有難色,此謂狠軍,犯者斬之。

李景負動手不動聲色的旁觀,實在內心已經開端翻江倒海。

“聽明白了!”眾匪大聲應道。

有過打鬥經曆的人都曉得,就算是赤手空拳,打上幾分鐘恐怕就得累的氣喘籲籲,何況這時的兵士們還身負鎧甲,手持兵刃,如果冇有耐力的話,兩軍對陣,一通亂戰之下,數分鐘以後,疆場上的兵士恐怕全躺在地上喘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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