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那些事兒1_第29章 胡惟庸案件(4)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頁 目錄 下一章

這是典範的金銀本位紙幣發行軌製,這個軌製利用了上千年(直到二戰後佈雷頓叢林體係分裂才告結束)。可到了朱元璋手裡,這位仁兄對經濟不熟諳,看到元朝印鈔票能夠暢通,他也印。題目是他一開端就印不斷,明朝初年,每年的支出隻要幾萬兩銀,可發行的紙幣卻有好幾千萬,拿著一張紙,上麵印著五千兩,就想當五千兩用?老百姓可不傻。

要說到紙幣的發行,還要從元朝提及,元朝很多事情辦得很糟糕,但這個紙幣政策是相稱好的,製定該政策的人應當是很有程度的,其鈔票政策深切反應了經濟規律的遍及合用性。元朝發行紙幣是以金銀為籌辦金的,如果冇有金銀就不發行紙幣,並且發行有定額,持有紙幣者能夠隨時向朝廷換領金銀。

一幕汗青劇就此開演。

在六部中,以吏部(人事部)的職位最為首要,吏部尚書(部長)吳琳為官廉潔,後退休回家,朱元璋派使者去刺探他的近況,使者到吳琳故鄉,考慮到他當過大官,應當有很大的屋子,便去尋覓。但轉了一圈,冇有見到甚麼大屋子,他便在路邊找到一個正在插秧的老農,問道:“叨教吳尚書住在那裡啊?”

要曉得,這一踹是很有講究的,官吏們為了這一踹苦練了好久,詳細體例有能夠是先在本身家四周找棵樹,從踹樹開端,以樹乾不動、落葉紛繁為最高境地。當然也有某些人挑選踹門練習,必然要做到一腳踹開,如超越兩腳為分歧格,持續修煉。這一修煉對他們也有好處,萬一有一天不乾了,還能夠轉行去入戶打劫。

固然朱元璋的人為政策對這些行動的眾多負有必然任務,但這並不能成為貪汙行動的藉口,內因纔是決定性的身分,官員們還是應當從本身上去找啟事。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頁 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