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一名三十出頭的女子就被帶了上來。
“王四!你且聽本官再說一些,週三,焦雨之兒,明顯自家門口就有河道,還恰好跑到李武和你家門四周的河道去玩耍,而這兩個孩童,自幼一起長大,能有多大的衝突,會讓他們倆一言分歧,相互推搡,在兩人還都不太會遊水的環境下想著把對方推入河中?”
王宋氏這會兒神采煞白,和王四一樣,整小我都抖了起來。
“當時……民婦不肯去,但是李於氏奉告民婦,如若……不去,下一個死的……就是民婦家兒子,不但……民婦家兒子要死,並且……民婦丈夫王四也會無活可接,民婦家一家……就得……捱餓到死。”
衙役立即用水火棍杵地而呼。
“堂下女子何人?報姓名,居於那邊。”
從速結結巴巴的把她叫啥,住哪兒說的明顯白白。
“威武!”……
現在觀審席當中,都是一片溫馨,冇有任何人敢在現在交頭接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