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代捉鬼人_第二十二章 望切之法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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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高祖父解釋說:“是咧,那是個新鬼,這兄弟身上陽氣重,那鬼在這兄弟身上不能久呆,我估計你們把他抬出洞的時候,太陽一曬,那東西就受不了,跑回洞裡咧。”

捕頭和那位老母親聽我高祖父這麼說,都放了心,那老母親對我高祖父千恩萬謝,非要留我高祖父和捕頭吃晚餐,這個時候天氣還早,再說我高祖父和捕頭都灌了一肚子酒,哪兒另有用飯的心機。

我高祖父叮囑那老母親,讓她找些艾草葉泡水,然後用枝葉蘸著水,灑遍捕快滿身。

捕頭說:“俺們幾小我把他弄出洞今後,他就昏疇昔咧,到現在還麼醒,明天俺來找你,一是說請賞那件事兒,二就是想請劉先生去給俺這個兄弟看看,看是不是鬼上身咧,給他驅驅鬼……”

“全碎咧?”

這捕快也住在黃河南岸,三王莊東邊的一個小村莊。這捕快普通不回家,都是住在縣衙的,現在不省人事了,這才被捕頭他們幾個送回了家。

把過中指指節今後,我高祖父長長出了口氣,然後又翻開捕快的眼皮,把兩隻眼睛彆離看了看。

把中指末端指節,是判定有冇有被鬼上身的最好體例,如果真的是被鬼上身了,中指末端指節就會像有了脈搏似的,一下下跳個不斷,這時候就能鑒定當事人屬於外邪侵體,也就是被上身了。如果不是鬼上身,指節把上去則像正凡人一樣,冇有任何跳動。這時候,便能夠鑒定當事人屬於癲癇之類的病症發作,跟鬼邪無關,要勸他們家裡人從速救治。

捕頭想了想,說:“俺們搬出來七個,現在洞裡邊兒應當還剩六個吧。”

捕頭又想了想,說:“老罈子……麼碎,現在在縣衙放著哩,厥後俺們把傷員跟那些搬出來的物品全都運回了縣衙,縣太爺見俺們挖個東西弄成瞭如許兒,也害了怕,就不再派人挖咧,他本身親身上衛輝府找府台大人稟報咧,到現在還麼有返來。”

玻璃鏡在明末已經傳入中國,清乾隆期間已經流行於官方,不過這時候在很多淺顯家庭裡還是銅鏡居多,玻璃鏡這時候的代價還要比銅鏡貴上一點。當然了,冇鏡子的家庭更多。

這個時候洞裡陰沉森的,我高祖父站在洞口隻看了一小會兒,就感受渾身汗毛孔發涼,固然他還在太陽底下站著,這讓他撤銷了進洞檢察的設法。

我高祖父這時候讓捕快母親用艾草泡水灑遍滿身,也是在給他辟邪,因為捕快這時候身材很弱,很輕易再沾上彆的甚麼東西。

“全碎咧,能夠是俺們在跟我那兄弟打鬥哩時候碰碎嘞。”

這時候我高祖父俄然又想起了甚麼,趕快又問捕頭,“那些罈子裡邊兒,有十二個新罈子,一個老罈子,阿誰老罈子碎了麼有?”

普通懂點知識的驅鬼人碰到這類環境都會先作判定,然後再下結論。凡是有人胡言亂語、渾身抽搐、亂跑亂闖,或者漫罵打人等等,在救治時候起首不能冒然下結論,如果當事人隻是病症發作,你用辟邪驅鬼的體例去治,不但治不好,還會耽擱病人的救治時候,到時候那你就不是在救人,而是在不法,影響本身的名譽是小,耽擱了當事人救治時候是大。

返回三王莊今後,我高祖父冇回家,因為環境告急,他直接到村長家裡找到村長,交代他立即找人挨家挨戶告訴,在早晨二更半之前,每家每戶用雞血條封住窗戶,然後在門口放一盆二更天今後打上來的井水,水裡再放上一麵鏡子,銅鏡、玻璃鏡都可,大小不限,隻要鏡子能放進盆裡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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