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中一個小女孩站了起來,我熟諳她,就是先前阿誰新雇用出去到了樓層經理,她看上去彷彿有些衝動,大聲指著楊洪軍說道:“你們是不是瘋了!憑甚麼說我們楊姐是殺人凶手,你們有證據嗎?太欺負人了吧?是不是你們破不結案,上頭又在催,以是隨便找小我栽贓了事?你們還是法律者是群眾的衛士嗎?”
我早曉得她會這麼說,因而奉告她:“可不成笑,你很快就曉得了。固然這段視頻裡案發當時冇有你的身影,但是你能不能解釋一下,你兩次收支電梯,手上的平板電腦如何一會兒有一會兒冇有的?”楊慧蘭大抵冇有想到我會察看得這麼詳確,正籌算開口抵賴的時候,我搶先說道:“因為你在第一次進入電梯的時候,就把平板電腦貼在了電梯的內壁上,你在現在就已經曉得,不會有人搭乘這部電梯,這個平板電腦,就是為阿誰受害者籌辦的,為的是催眠對方!”
一時之間,全部集會室鬨成一團,哭聲、叫喚聲、漫罵聲此起彼伏。我信賴在明天之前,這群人各安閒各自的崗亭上,從未有現現在這麼連合過。而群情激奮的時候,反倒是阿誰楊姐,顯得平靜了很多。
我曉得有些解釋事情楊洪軍能夠還做不了,因而當這個女人這麼問的時候,我就對她說道:“我們毫不是在亂抓人,而是有確實的證據證明她就是凶手,並且這個證據現在就在我們手上,楊警官命令拘繫她,實在是為了保全她的顏麵,有甚麼事,如何交代,她歸去會說的。”
現在,相對而言更加沉著的反倒變成了楊慧蘭。她哼了一聲說:“你要抓我,我冇有定見,但是你得有個來由,既然你說我是凶手,那你的證據在那裡?不消說甚麼為了保全我的顏麵不在這裡說,這些都是我一手帶出來的同事,相互知根知底,冇甚麼見不得人,也就犯不著遮諱飾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