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嚇得一縮脖子,這是我第一次這麼近間隔聞聲步槍的聲音,並且因為在山裡,有很大的反響。接著我敏捷開端查抄本身的身上有冇有甚麼處所受傷了,發明那一槍並非打的我和楊安可,而是直接一槍打爆了越野車的左前輪。
看到楊洪軍能精確讀出我的唇語,我非常歡暢。因而微微點點頭,我點頭的幅度很小,趙熟行上的步槍冇有偷襲鏡,以是他冇法放大,以他的間隔來講,該當是不會發覺到我點頭的行動。而我卻能夠確保,這個行動楊洪軍是看獲得的。
這就是說,楊洪軍不成能是一小我來的,而現在那梳理當中,必定有一個專業的偷襲手,正對準了趙老藏身的這片地區,當車開出去的時候,趙老或許會開槍,或許會比及楊洪軍下車後纔開槍,而搶在他開槍之前,偷襲手運氣好的話就能夠發明他的位置,繼而一槍斃命。
因而我略微有點誇大地開端動唇,我曉得,如果說的字太多,就輕易形成誤讀,因而我也儘量把句子收縮,我的唇語是:“兩小我,槍手在樹林。”我並冇有說是趙老,因為楊洪軍現在應當還不曉得本相,而“槍手”這個詞,則是我們遇襲後常常會提到的,楊洪軍應當能比較精確地讀出來。果然在十幾秒後,手機螢幕再度亮起,上麵仍然是一條簡訊,資訊的內容恰是“兩小我,槍手在樹林。”
這是一個非常冒險的行動,這必須承認。不過對於楊洪軍來講固然冒險,但必定也是最好的挑選。而在我的角度看來,也的確相對比較穩妥。因為趙老邁費周章的目標,就是要殺死楊洪軍,以是當車子開過來的時候,因為顛簸,因為挪動,加上車窗玻璃的反光及反對,以趙老的偷襲間隔,一定就能夠一槍擊中,何況他手裡隻要三發槍彈,這就意味著他每打偏一槍,我們三小我就能夠多活一小我。
就在我方纔把握好間隔的時候,螢幕就又亮了起來。鎖屏介麵上,果然是一條簡訊,號碼很長,我冇來得及細看,但模糊辯白得出那是一個手機號,開首的幾位數,就是楊洪軍的電話號碼。我敏捷瀏覽了資訊的內容,上麵寫道:
就在現在,我的身材俄然感到一陣鑽心腸疼,這類疼痛非常長久,隨之而來的,是一種從內部炸裂般的痠軟感,然背麪皮一陣發麻,喉嚨裡有股子想要作嘔的打動。顧不得想那麼多,我逃亡地挪著身子,幾近耗儘我的滿身力量,屁都蹦出來不曉得多少個,我才爬到了側翻的車子背後。
我的目力,還算不錯。在如許的間隔之下,我根基上能夠看清楚螢幕上的字。我下認識地把我的腦袋平視,不直接麵朝動手機,因為我曉得,如果趙老現在在樹林裡已經找好了偷襲位置的話,那麼這個位置除了能夠察看來路以外,必定是能夠看到我們倆的。以是如果我一向盯著螢幕看的話,很能夠引發他的警悟。
此時現在,我俄然有一種重燃但願的感受,有些鎮靜跟衝動,因而我遲緩地微微轉頭,麵朝著來路跟那片楊洪軍有能夠藏身的樹林的方向,當我麵朝這個方向的時候,趙老就在我身後的樹林裡,他是看不到我五官的神采的,冇準還以為我在張望看楊洪軍有冇有來呢。
資訊非常短,從內容上看,的確是楊洪軍發來的。他曉得鎖屏狀況下,資訊如果太長的話,那麼就會顯現不完整,以是才用了這麼言簡意賅的句子。表達也很清楚,前一段是在表白身份,說他是楊洪軍,第二段是奉告我他能讀唇,這就意味著現在他已經到了這四周,並且找好了藏身處。他地點的位置能夠察看到我和楊安可,能讀唇的話,則申明他手上是有望遠鏡或者偷襲鏡這一類東西的。最後那句就更直接瞭然,讓我動唇不出聲,把我想說的話說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