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就是林靜,但在當時,我錯把她當作王總的女兒。
我把王總背到沙發上,她起家去倒水。
王總哼哼說:“暗碼,231234,指紋鎖。”
為了在帶領女兒麵前留個好印象,我把王總放幸虧沙發上,把他的胖腿抬上去,替他脫鞋。林靜端著水杯過來,我說我不喝。
並且很精確地曉得,是三萬元。
彆的她對我搞錯她身份的事情也存在坦白,我把她誤以為是王總的女兒,她應當立即解釋。
那是我人生中最銷魂的夜晚,就算是和蘇妍的第一夜,我也冇有那麼衝動鎮靜。
女人和女兒,固然一字之差,但含義相差十萬八千裡。
老婆和戀人,是完整分歧的感受。
林靜哈腰,把水杯放在茶幾上。
卻從冇人跟我說過,王總還在內裡包了個小女人,隻比本身女兒大三歲。
戀人節那天早晨,我送王總回家,到了電梯裡,王總俄然醒了,眼睛內裡血紅,衝著我含混不清地叮囑,“不要吵醒我老婆,不要吵醒我老婆。”
再引申去,撒旦有我和林靜的車震視頻,再簡樸不過,隻要車震前,林靜告訴撒旦來拍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