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曉得,中原國對槍支的管束非常的嚴格,文森流浪了3年,找了很多處所都冇找到一把槍,而在一具屍身上卻偶然發明瞭,當時他的鎮靜勁的確冇法描述,也正因為當時太鎮靜了,以是他急著把玩手槍的時候,不會玩槍的他一不謹慎走火了,龐大的槍聲吸引了幾近全部都會的殭屍來圍觀他,嚇的他當場落荒而逃,一向逃到這個戈壁深處纔算是擺脫了殭屍的追擊。
顛末文森一個多月的把玩,他現在已經把這把槍的機能摸了個透了,隻見他諳練的將槍拆成一個個的零件,然後用布謹慎的擦拭潔淨後,上了點機油,再諳練的把槍組裝了起來,接著他雙手握槍對著遠處,“啪”他嘴裡學著收回一聲槍響假造的開了一槍後心對勁足的將槍插進腰後的槍套裡。
第二天一大早文森就爬了起來持續趕路,為了節流食品,他早餐午餐都冇吃,一向到下午他就僅僅喝了幾小口水罷了。嚴峻的脫水加上饑餓使的他腦袋感到一陣陣的眩暈,他冇有體例趕路了,他必須儘快找到吃的,不管是蜥蜴還是蛇,哪怕是蟲子他也能夠接管。但是他昂首看了眼四周的戈壁,漫漫的黃沙一向伸展到天涯,甚麼東西都冇有,就在他掙紮著要不要吃最後那袋餅乾時,俄然一抹亮眼的紅色進入了他的視線。
“唉。。。3年了,一個活人都冇碰到,不會這天下上就剩下我一個了吧?我還冇結婚那,神啊,你好歹也留個女人我吧?”文森一邊走一邊自言自語道,不是他想自言自語,隻是這3年來他都一向孤傲的一小我,一小我儲存,一小我戰役,他怕他如果本身都不跟本身對話的話,他的說話體係都會是以而退化了。
說完他把水袋放了歸去,然後從腰後抽出一把手槍來,這是一把以色列製造的0.50口徑的戈壁之鷹,在統統手槍中能夠說是能力最大的一種存在了,隻如果男人估計都冇法抵抗它的魅力。這槍是他在戈壁內裡的一座都會裡,在一具被殭屍啃食的七零八落的屍身上發明的,應當是某個有錢人私藏的傢夥,估計當時瘟疫發作時他將槍取出來放身上防身的,成果卻遭受了不測,當時在他身上除了這把槍外還找到36發槍彈和一把三棱軍刺。
“嘩”一隻腳重重的踩在沙子上麵,這是一片戈壁,熾熱的陽光肆無顧忌的燒烤著大地,一望無邊的戈壁裡隻要無儘的黃沙,從地上升騰而起的熱氛圍令人彷彿置身在幻景當中普通讓人頭昏目炫。每一次呼吸都會將肺葉扯的生疼,並將身材中的水分不竭的帶離出去,這是一片滅亡之海,冇有生命能夠在這內裡儲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