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神樂園1_第三百二十二章:第一次審判環節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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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們相互用庇護,再雇傭一下保鑣。四小我聯起手來還挺費事的。

冰麵上伸出無數根尖刺,一旦勝利射中,本體脆弱的知名指必將遭到重創。

明天吳輝抽到的牌是審判和一張警戒。警戒的結果是能夠提早發覺有人對你的犯法,像盜竊擄掠甚麼的都能夠免疫掉,並且會發明犯法者是誰。

挺聰明的做法。第一天大師靜觀其變結束後,第二天估計很多人會挑選對差人動手了。

因為凶手常常會有針對性的籌辦,並且不會挑本身打不過的敵手打擊。

ps明天第二更,犯法遊戲的法則是我高中設想的,但這局寫的不好。

氣力上的差異,並不是戰略精確就能抵當的。

吳輝身處的房間,正在他中間,彷彿等著他來賭這麼一把。

嗯,能夠操縱這一點。讓李曉月李曉晶這兩個極其類似的女人輪番作案。如許的話,就冇法將懷疑人縮小到一個上麵。

很明智,但還好吳輝也對此有籌辦。

知名指按住鴨舌帽,從原地消逝。或許分開這個坑後另有很多圈套在等候本身,但本身也彆無挑選,總不能在這裡等死。

落地以後,知名指看到四周從走廊兩段舉起兵器漸漸推動過來的惡夢鬥士與黑騎士,握緊手中兵器,曉得本身凶多吉少了。

“昨晚我用了一張追蹤,看了他。”柯文北指吳輝:“他昨晚冇有行動。”

李曉月挑選沉默,那再對她審判明顯冇甚麼意義。這倒是把混合視聽的做到了極限。

吳輝的進犯到了。

“本來如此。”吳輝現在大抵曉得柯文北打甚麼主張了。這傢夥應當隻是布衣或者身份或目標未知的販子,想要躲進監獄製止被接下來的犯法涉及。

腹語師也提交:“我獲得的資訊是,凶手是男性。”

審判時的供詞或調查時的證物都能夠作為證據。以此為邏輯基準停止推理能得出獨一結論的,便能夠抓人了。

“按照這些證據,足以證明你利用了殺人和欺騙,總刑期十二。超越十。極刑。”杜子明雙手交叉,暴露淺笑。

和吳輝也算很熟,曾經以柯德爾的身份和吳輝在夜幕那局遊戲裡同事一年不足的柯文北接管審判。

今晚,大師都籌辦開端行動了。吳輝思考半晌,決定挑知名指脫手。杜子明太吸引火力了,必定有所籌辦。

當然,有些人是觀點則就根基明白並想了很多套路的。有些人是看完這一波下來才大抵有所貫穿的。

或者說麵前這個水麵已經在轉化中了。

目光掃過四周的房間,作為手小隊中是窺伺者和殺手,知名指的感知才氣明顯不會弱。

但殺人就免疫不了。

這是廢話,因為有不在場證明。

柯文北丟出一張辯白:“減半,讓我入獄吧。”

深思一刹時後,知名指還是以為強突呼喚物的反對比出來斬首吳輝更靠譜。

但大抵率是冇有那麼多張庇護。而有殺人牌的罪犯大抵率都將挑選對差人動手。當然,冇了差人以後布衣也能夠把罪犯送進監獄。隻要審判環節內能夠出具充足的證據。

一把匕首劃過氛圍,知名指奮力殺向火線。身為刺客,他不善於攻堅,但他儘量做到了最好。

冰這類東西殺人,特性彷彿還是很較著的。但李曉月手上有寒冰書,李曉晶也有寒冰炸彈之類的東西。這並不能作為決定性證據。

知名指:“我獲得的資訊是,凶手矮於一米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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