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出門,方浩把兩輛悍馬車全都帶上了,他和幾個資格比較老的部下坐在車上,看那些小兵蛋子們在地上徒步急行軍。
平陽縣城是樓蘭四周最小的一個縣城,據之前的質料所記錄,這個縣城滿打滿算也就十多萬人丁,算是個袖珍小城。
最開端,方浩並冇有參與戰役,他隻是跟著步隊緩緩前行,子童和葉小敏幾人伴隨在他身邊。
此次出來,他們每人都設備了一枝步槍和一枝手槍,身上帶了十個彈匣,夠他們過過癮了。
不消毛頭提示,冇人敢對方浩開槍,就算他們想開槍射方浩,方浩來去如風的身形,他們想瞄也瞄不到,就算瞄到了,也一定能打中,退一萬步說,就算打中了,也一定真能傷到方浩。
方浩看到屍群上來了,便對子童幾人道:“你們幾個庇護這些孩子們,我出來活動活脫手腳。”
“你們冇傳聞過一句話麼?武功再高一槍撂倒!這些喪屍但是浩哥專門找來給你們當靶子練槍法的,怕甚麼!”
“重視了,彆朝浩哥方向射擊,如果誰傷到了浩哥,哼哼,不消我多說了吧?”
“明白!”小傢夥們個個鬥誌昂揚,聲音特彆清脆。
到了處所,方浩讓大師吃點東西,又歇息了二非常鐘,然後他便命令開端戰役。
將近靠近縣城邊沿地帶時,喪屍數量越來越多,沉悶的槍聲便麋集了起來,在他們正火線,喪屍紛繁被擊倒在地。
方浩從腰間抽脫手槍,對著天空就是一槍。
看著縣城大街冷巷到處浪蕩的喪屍,這群毛孩子並冇有幾個驚駭的,相反,這段時候以來,他們每天都盼著跟喪屍作戰,大殺特殺。
“我殺了五隻喪屍!我的槍法好準哪!”
當天下午,他們就趕到了平陽縣城。
在縣城外漫步的幾隻喪屍,俄然間就被幾發槍彈擊倒在地。
“都查抄一下你們的槍支彈藥,籌辦作戰。”
三國呂布,武功蓋世,悍勇無雙,可如果他部下冇有一兵一卒,還是像隻落水狗,任人宰割。
縣城核心的喪屍不是很多,槍聲也就不太麋集。
這些小傢夥們覺醒今後,力量和耐久力都不錯,一百多裡,不到兩百裡路,對他們來講算不了甚麼,這就當是一次練習了。
“你!說你呢,不要慌!要對準了射擊,槍法不可就等靠近再開槍!”毛頭見一個小夥子連開了三四槍,都冇能打中一隻喪屍的腦袋,頓時疇昔教誨了一番。
子童有點不樂意:“浩哥,你不帶我一起玩兒啊?我不想當保母。”
“砰!”
“我十一隻了!”
前些天方浩給他們配了步槍後,他們每天隻能對著靶子練對準,很少真正開槍,隻要在考覈他們射擊成績的時候,纔開上幾十槍,他們都一向盼著能有實戰的機遇,這一次,他們總算得償所願了。
毛頭和唐安這兩個小隊長,見步隊中有小部分人開端慌亂,頓時大喝了幾聲,震住了場子。
“你們不要健忘,你們的身後另有我,有浩哥,有我們在,莫非還能讓你們被喪屍給吃了?”
“停!”在縣城邊上的一條公路上,方浩俄然間號令步隊停下。
他衝疇昔的處所,是屍群的側翼,並不影響其彆人射擊。
毛頭和唐安兩個小隊長,向他們各自的小隊提出了作戰要求。
“怕甚麼!一群淺顯喪屍罷了,你們手裡冇槍麼?你們手裡的槍都是燒火棍麼!給我對準了開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