謀良緣_145 悍婦 (上)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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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心要辦七件事,指1989 年7 月28 日《**中心、國務院關於近期做幾件大眾關苦衷決定》指出,近期懲辦**和帶頭廉潔營私、艱苦鬥爭方麵先做七件事:進一步清理清算公司;果斷製止**經商;打消對帶領同道少量食品“特供”;嚴格按規定配車,製止入口小轎車;嚴格製止宴客送禮;嚴格節製帶領乾部出國;嚴厲當真地查處貪汙、納賄、投機倒把等犯法案件,特彆要抓緊查處大案要案。

〔1〕 施振國。當時任上海市環境衛生辦理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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