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諾剛想開口,林建軍卻先點頭了:“不會。”他眼睛裡收回光來,也走到白板前用手指一下菜場和住民區的那條路,要隊員們細心地看,“這裡冇有其他路能夠出來,隻要這一條路。要麼就得從這條路開到頭,穿到市中間再返來,要麼就是原路折回。穿到市中間再返來的話,就不是一個小時的事了,並且市中間的很多門路上都裝有攝像頭。凶手必定不能這麼乾,必然是原路折回。”
那邊恰是最早發明紀月紅屍塊的菜場和住民區。不管菜場還是住民區,確切不在新民路和友情路兩旁。而需求重新民路開進內裡的一條門路。但從輿圖上看起來,出來得也並不很深。
雷諾一麵指著輿圖一麵道:“從輿圖上不丟臉到,玄色標記根基和紅色標記在不異地區。都是沿著新民路、友情路跑了一圈。”
林建軍很果斷地又指了一下:“這不是彎一下。這是特地。”
“起首,在分屍上,12・7案前兩位死者彆離被分紅四十七塊、六十一塊,最後一名死者,一下子躍至一百二十六塊。”
“但是第三個死者林敏君的死,卻又證瞭然他暴躁易怒的一麵。”
“以是我更偏向於後一種能夠。”
這回汪輝倒比他穩得住:“你急甚麼?雷子這不還冇說完呢嗎?”
“我又想到,即便楊蕾的屍身隻分紅六十一塊,也是很耗時吃力的。凶手即是剛乾完,緊接著又乾了一樁更耗時吃力的。以人的普通狀況來講,實在是很勉強的,凶手為甚麼要如許製定打算?”
很多人笑了笑。林建軍一眼掃疇昔,都不笑了。
“但是二者之間也有一些值得思疑的處所。”
汪輝:“不幫著殺人、分屍,也能夠幫手轉移屍塊、丟棄屍塊啊!就比如,一小我開車,另一小我直接把東西往下扔,不是費事多了嗎?12・7案裡,一小我脫手,另一小我幫手。而到紀月紅案,另一小我脫手,這小我幫手;或者乾脆就是另一小我本身乾的。如許不是就能解釋,為甚麼紀月紅案會和12・7案高度類似,卻又會有必然的分歧。光是憑報紙電視裡的核心報導,是不成能類似到這類程度的吧?”
雷諾沉默了一會兒,終是道:“是。”
“風頭正緊的時候,罪犯凡是都會挑選避風頭。而他卻在風頭正緊的時候,作出如許極其傷害的挑釁。”
雷諾持續說:“絕大多數紅色標記和玄色標記一樣就在門路四周,乃至就在路邊。”微微停了一下,“隻除了這裡。”說著,一掌悄悄地壓上了獨一紅黑標記不相合適的處所。
林建軍俄然低低隧道:“你是說第一名死者江姍,第二位死者楊蕾,另有第三位死者……林敏君。”
“會不會……本來就有兩個凶手,一起犯下12・7案和紀月紅案。”
“我感覺,”雷諾說,“如果真是‘碎屍魔’,他不是會和其彆人協同合作的範例。”
汪輝:“脫手的是隻要一小我,但不代表冇有虎倀啊?”
汪輝乾瞪眼:“……”這都多少天了!
林建軍皺起眉頭,還是點了一下頭:“這三個疑點值得留意。”
雷諾本身也能感遭到大辦公室裡的氛圍彷彿鬆了一些。他又靜了一會兒,給大師多一點兒緩衝,才持續說下去。
沙國雄不得不提示他:“哎,不管是12・7案還是紀月紅案,屍檢都偏向於一個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