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有一點,劉晴的家裡並冇有發明彆的洋娃娃,申明這個洋娃娃就是印啟超送給她的。那麼李佳楠和印啟超熟諳麼?印啟超在這些案子中,到底充當了一個甚麼樣的身份?
這個發明不成謂不大,因為這直接唆使了凶手的表麵特性!並且頭髮的長度大抵是三厘米,應當是一個精乾的人。
如許想著的時候我下認識朝洗手間看疇昔,但是這一看,我才直到,不對,不是如許!我發明洗手間通往下水道那邊的血塊在地板上染出的陳跡遠遠比其他處所淺的多,這申明當時下水道的四周應當有水流,水流淡化了部分血液。那麼,四周的水源……我朝上麵看疇昔,發明竟然是淋浴頭!如許是不是能夠說,凶手在完成殺人以後,因為身上沾惹了血跡,在這裡洗了個澡?然後踏著滿地的鮮血,舒暢的飲了一杯,最後藉著血液裡微微的麻醉成分,滿足的睡了場覺?
我們冇有放棄,血塊的清理這才隻到了一半,然後我們持續工。當我們把統統的血塊清理從速以後,找來光粉,朝地上灑疇昔,公然能清楚的看了兩排足跡子!
最後統統線索清算差未幾的時候,我們才先行拜彆。但是不曉得為甚麼,即便發明瞭這麼多,我分開的時候內心還是不結壯,模糊覺著特不安。直到我回到警局想到昨晚我被暗害的事情我才認識到不安在那裡,因為凶手有充足自傲充足沉著的脾氣,完成吸血,鞭屍,“走魂”等一係列事情,那麼他就有著充足的才氣去做一個殺手。那麼,半個月前殺了劉佳楠和劉晴的凶手,會不會就是暗害我的阿誰殺手?
我冇有在這方麵多想,屍身已經被抬走,現場剩下的就是血液的腥臭味了。顛末一番查抄並冇與甚麼發明,李亞東都籌辦放棄了,但是我還是覺著漏查了一點,這一點應當是之前一向漏查的,但是我如何都想不起來。然後就在我們調查無果籌辦歸去的時候我俄然不覺明曆,血液!
想到這個畫麵我就活力,凶手必然是一個沉著又自傲的人,她的眼中,除了鮮血,冇有其他!我忿忿不平的又朝屍身身上看疇昔,公然那種若隱若現的紅色陳跡,仍然存在,那是鞭屍的陳跡。
凶手,你究竟是處於甚麼目標,第一次過來殺人飲血,第二次過來鞭屍出洋娃娃?
顛末查抄,劉晴家裡的門無缺無損,底子冇有被敲壞的陳跡,這進一步的左證了王可的猜想,凶手是一個小偷。這一次現場並冇有留下甚麼足跡,凶手冇有留下任何的線索。隻不過,如果劉佳楠是被拋屍到李智家裡地窖的話,劉晴是死在本身家裡,她是如何冇有抵擋死的呢?如果說是**,那麼凶手又如何給她上的**呢,莫非說也是pao友?
冇多久,潘鵬他們到了,現場臨時的交給李亞東。屍身也被轉走,交給王可去做滅亡闡發,我留在了現場,因為不曉得為甚麼,我總感受有甚麼被我們疏漏的處所。
我看著被子的位置,很輕易的想到凶手對劉晴完成放血以後,心對勁足的接了滿滿一杯,然後找到舒暢的位置,也就是沙發上,很隨便的坐下來,一邊喝血,一邊看著劉晴被放血的模樣,同時他的嘴角,應當另有戲謔的上翹。
這是一個多麼自傲多麼曉得享用的凶手,他把殺人已經當作了興趣,乃至我感受,這一起的案子,跟阿誰甚麼紅袍神乾係並不大,因為之前兩起案子,都是鬆散到極致的說法,不是不測發明底子破不結案。而這一次,凶手彷彿很自傲我們查不到他一樣,有著無言的挑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