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著張氏的意義,給沐蘭做一件罷了。郝姑姑卻覺好好的布料裁開了太可惜,沐蘭年紀小正長身子,做完穿不上幾日就該小了,不如張氏自家做一身。
半點兒有效的動靜都冇探聽到,秀姑先是滿心絕望,轉念又一想,既然沐蘭甚麼都記不得了,那麼定然也記不得隨身帶著的一包金燦燦的飾,恰好歸了她。
大春明知她講的都是正理兒,隻是笨口拙腮辯不過她,梗著脖子頂一句,“那你也不能一樣兒都不給她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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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誰時候吳語桐還冇被放逐疇昔,辣椒婆和郝姑姑上了年紀都不愛那花梢的色彩。有了好東西,嫣紅是需求爭得一份兒的,撤除她的份兒,剩下的料子剛好夠做一件大人的衣裳。
便含含混糊地說她撞到頭傷了腦筋,旁的事情都記不清了,隻記得她的名字叫沐蘭。 ≦
辣椒婆也勸,沐蘭更是不肯糟蹋東西,張氏拗不過大師夥兒,這才點頭應了。衣裳做好了捨不得穿,隻過年的時候拿出來新奇個一日兩日的。
實在比起綢緞,沐蘭更愛棉麻。隻感念於張氏的一片苦心,將那身衣服珍而重之地放進小簍裡。
沐蘭早推測那隻劃子不堅固,出之前便撿了些要緊的東西裝進軟藤小簍裡,當作應急包以防萬一。裡頭的肉乾和果酒在她冇有落空認識之前便差未幾吃完喝光了,隻剩下一身衣服和張氏做的兩雙靴子。再有就是那包飾了,藏在此中一隻靴子的靴筒裡。
沐蘭昏倒這幾日,秀姑無時無刻不在打著簍子裡那些東西的主張。隻礙於沐蘭“富朱紫家女娃”的身份,忍著冇動。想著自家丈夫救她一命,將來得的好處必然比這要多很多,不能撿了芝麻丟了西瓜不是?
你也曉得她傷了腦筋甚麼都記不得了,那你倒是說說看,她家裡人甚麼時候來尋她?她跟我們家天長日久地住著,張嘴要吃要喝,還要請大夫抓藥,哪一樣兒不得費錢?靠~你打漁養得起,還是靠~我做針線養得起?
秀姑怕留得一樣兒,勾得沐蘭想起兩樣兒三樣兒,再跟她一股腦兒地討歸去。這點子心機不好跟丈夫言明,便東拉西扯地岔開話頭。又再三叮嚀大春和山子莫張揚出去,免得村裡的人眼紅,對人家女娃娃打甚麼歪主張。
傳聞她醒了,各家的婆娘都尋著由頭往大春家走一趟,有借鹽的,有還雞蛋的,另有從自故裡子裡摘一把青菜送來給他們嚐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