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愛_Chapter 10喜歡其實很容易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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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付錢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就像女人生孩子一樣。”

卓卓不信,我也不信!

我以為挨次應當是如許的:遇見他,熟諳他,體味他,喜好他。

直到那天,我抱著毛茸茸的蠟筆小新,頭靠在他的大腦袋上,歪著頭看向窗外,才發覺春季真是個――蕭索的季候。

蕭索了世事,也蕭索了苦衷。

5

他會在得當的時候遞給我一張紙巾,也會在恰當的時候,為我蓄滿杯子裡的白開水……

他伸手禁止我:“把錢包收起來吧,我不會讓女人在我麵前掏錢的。”

“為甚麼?”

――《愛情秘笈》第六課――

4

是啊!當初他們才十八歲,誰能信賴一個男人從十八歲到八十歲,都穩放心呢?

1

我:“.......”

我笑了笑,說了我新手機的號碼。

在補腦的過程中,我悄悄察看小程同窗的行動。

他還會把我的水杯用淨水沖刷一下,再為我倒滿白開水,放在我的餐盤邊;

7

吃飽喝足,表情愉悅,我正籌辦掏錢包付賬。

“好敬愛啊!”

我覺得這隻是他不肯意借我玩的遁詞,戀戀不捨地放下。

我歡樂地點開資訊,瞥見上麵顯現:【我估計你記不住我的手機號,發給資訊給你,便利你存在手機裡。】

小程同窗的謬論老是如此的――振聾發聵。

卓卓手中的筆頓了頓,墮入深思,過了一會兒才答覆我:“相稱不錯。固然隻要十八歲,可心機春秋絕對不止十八。不過,就算心智再成熟,他也還是個小男生,太小了……”

“送你的。”

“我承諾了要送,就會送的。”

靠在床上,我失神地望著天花板。

捧動手機,我昂首看向正在寫《入黨申請書》的卓卓,和婉的的長髮垂在臉側,暴露白淨纖柔的側臉,更顯出她氣質高雅如蘭。

我把它放在枕邊,每當展轉反側難以入眠時,枕著它大大的頭,心纔會安寧。

“因為我記性不好,老是丟三落四。我還對數字特彆架空,記不住各種數字有關的東西。”

那天打牌,小程同窗抽中了和我一隊,我滿心等候地覺得能夠大勝一場,成果我們輸了,輸得一敗塗地。

2

他說他剛好相反,對數字特彆敏感。

此人,不要這麼體味我行不?我很冇麵子的!

他很細心,用飯之前,先把一次性筷子掰開,放在我的餐盤上;

人都說晚秋苦楚,落葉無情,我從不覺的……

我覺得男生住的處所,必然是床褥混亂,臟襪子亂飛,一片狼籍,無處落腳。

他的發小室友立即幫他彌補:“程澤小時候,很像小新弟弟的。”

因為每次瞥見它時,我總會想起送它的人。

他轉頭看我一眼,想說甚麼,又彷彿難堪著不知如何開口。

“嗯,瞥見他,我會想起本身小時候。”

我抱著懷中的蠟筆小新冷靜忸捏――本來,我就是阿誰豬一樣的隊友。

我立決計識到,我又犯二了。

8

喜好上程澤,未曾轟轟烈烈,未曾肝腸寸斷,我隻是那麼一點一滴地把他緊緊囚禁在內心,一刻都冇法健忘......

我問他:“你明天的牌運是不是特彆差?”

......

冷場中,小程同窗俄然問我:“為甚麼大師都叫你小含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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