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鼎革_第29章 訓練火槍兵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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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濕棉被實驗鳥銃火力,在八十步能夠洞穿兩層濕棉被,在五十步能夠洞穿四層濕棉被,如此可見其能力。

但全部相如縣麵積足足有一千三百平方千米,從羅家堡趕往火線需求也有四五十裡地,常常需求早上解纜,大師肩挑背扛的走上一天路程,來回起碼需求兩天路程。

這隻是普通鳥銃,若利用扳鉤銃等槍管長120厘米全槍長150厘米的大鳥銃,破甲才氣比小鳥銃遠遠20步,在軍當選用身材高大的男人充當。

迫於無法人,楊麟隻得采納疊陣體例,也就是一小我在前麵放銃,彆的兩小我在前麵裝填火藥鉛子,裝填引火藥,如此才稍具範圍。

到玄月中旬朝廷各路雄師連續開往川北,現在正兵分三路圍殲占有在巴州達州蓬州的土暴子。

俗話說千裡饋糧士有饑色,遵循當日與四釧巡撫陳士奇的商定每天包管火線一百擔糧食,楊麟則隔三差五的帶著鄉丁解送糧草奔赴火線。

1814年英國陸軍的漢格上校(Col.GeorgeHanger)以為如果一個兵士的槍膛不是製造得很糟的話,能夠打中80碼(73米)、乃至是100碼(91米)外的人形靶;但是如果一個兵士在150碼(137米)外被仇敵用一支平常的槍對準並打傷的話,那麼他真的就是非常不利了。

即便如此,但其能力遠在弓弩之上,《練兵紀實》以為優良弓箭手重箭射擊標準不過80步,即便閃現45度遠射,輕箭也最多射出200步遠罷了,但底子冇有準星,首要通過箭雨打單對方。

當然最首要的就是工匠偷工減料,本來應當是熟鐵,但若利用生鐵持續射擊能夠炸膛。

對棉甲等防護目標,在八十步(60米)能破甲,在五十步開外(36米)能射殺目,在三十步開外產生致命傷害。

古書對其殺傷力多有描述,如戚繼光在《練兵紀實》實驗以為“利能洞甲,射能射中,弓矢弗及也。猶可中款項眼,不獨穿楊罷了,夫透重鎧之利在腹長”。

散彈是由較多小的鐵砂構成,迸出槍口以後呈分離狀,最遠能夠射出三四十米(當代獵槍射程多在50米擺佈)。

第二天一大起初是行列練習,足足練習半個時候,然後再是專業練習。

(西方人實驗,歐洲人胸甲馬隊所設備板甲也不能抵擋40英尺也就是12米開外的發射槍彈。

而四釧巡撫陳士奇坐鎮順慶府居中調和,川北兵備道龍文光率領四釧總兵劉佳印、參將王朝陽、守備譙應瑞、馮有慶帶領所部篡奪方纔被土暴子攻占的蓬州。

一洗銃、二下藥、三藥實、四下鉛、五送鉛、六下紙、七送紙、八開門、九下藥、十按火繩、十一開仗門,十二三點對準,十三放銃。

與田賦丁賦分歧,服徭役美滿是無償的,很多時候公眾還需求承擔期間喪失,比如江南地區公眾將糧草運往京師那是不管你路上耗損,路上留宿投店破鈔,你要將官府指定命額的糧草保質保量交到官府手中,不然就犯了大罪。

至於想用一支平常的槍射擊200碼外的人的話,你不如改成射擊玉輪,二者打中目標的機率是一樣的。

該設法一經提出就被反對掉了,彆的不說大師鄉裡鄉親的昂首不見低頭見,如果完整采取武力體例捆綁大師服徭役,如此此後如何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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