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裝六十,腕錶二十,夾包十塊,對了,另有那雙皮鞋,也算十塊,統共給你一百;你同意,我就付錢,不同意,我就走人。”
“成交!”大喉嚨痛道,“算你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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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塊!”宋誌超懶得再多費口舌。
“如何,也不喜好。那你鐘意邊個?隻要你鐘意,我就便宜賣你!”大喉嚨辦局勢度熱忱,跟在宋誌超屁股後熱忱先容。
加上借瘦子朱繁華的三百塊,現在宋誌超手中足足有五百塊錢。
一台極新的有發票的燕舞牌灌音機,在大喉嚨這裡起碼能賣二百五十塊。
說實話,這套衣服是大喉嚨從一個欠他錢的撲街仔身上扒下來的。阿誰傢夥好的不學,卻學港台電影,打扮得花裡胡哨想要做“少爺仔”,弄得這套洋裝也花裡胡哨,在這類打工仔多多的處所底子就賣不出去。
“不是的啦,大佬,你如許說就太埋汰我了。”大喉嚨綠了臉,“五六百的東西被你說的一文不值,搞咩?”
不過宋誌超冇有拿錢歸去,作為一個過來人,一個曾經經曆過大風大浪的金融梟雄,地產財主,宋誌超深切地曉得“現金流”的首要性。更明白“雞生蛋,蛋生雞”的經濟學實際。
能夠買兩架“飛鴿”自行車。
大喉嚨眸子子又開端亂轉。
宋誌超卻冇等他開口說:“說多了,我扭頭就走,不會給你賣貨的機遇。”
最讓大喉嚨氣惱的是,宋誌超這個明顯是打工仔的傢夥,穿了這衣服竟然穿出一股子香港巨星的氣質來,與其一比,甚麼發哥,華仔十足不在話下。
對於淺顯人來講,這些可都是可遇而不成求的時髦東西。
能夠買一台“熊貓”吵嘴電視機。
“這個電飯煲也很讚的,做米飯快爆閃電,還能煲靚湯……”
大喉嚨冇想到宋誌超這麼斷交,“彆走先,你隻要加一點點,我們就成交!”
五百塊錢能做很多事情。
還了錢,就冇了錢。
宋誌超卻不肯再和他囉嗦,豎起一根手指,“一百塊,我隻出這麼多。”說完,回身就要走。
麵對大喉嚨的“哭窮”,宋誌超道:“金利來,新牌子咩,幾小我知?另有這塊腕錶,一看就是水貨。這雙皮鞋,彆人穿過的,唔知有冇香港腳?另有這錢包,又有幾小我識得鱷魚皮?”
狗眼看人低,這話是真諦。
花彆人的錢,賺本身的錢,這纔是做買賣的最高境地。
宋誌超揣了錢並冇有當即分開大喉嚨這個地下“典當鋪”,而是圍著混亂不堪卻又琳琅滿目標大貨架四周檢察。
昂首望瞭望天空,陽光刺目。
對於大喉嚨來講,這套紅色的西裝過分素淨,賣不出去;他本身穿體型又分歧適,本身有點胖,穿上衣服繃的跟粽子似得,宋誌超穿上卻方纔好。
冇了錢,還如何贏利?
“三天一萬”,如果讓朱繁華曉得本身這個大表哥有如許的“小目標”,必然會嚇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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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佬,不是我不肯,是端的賠錢呀!像如許的一身行頭,配置下來起碼也要五六百塊;你睇睇先,都是名牌來著,金利來洋裝;梅花牌腕錶;連這鞋子和皮包都是鱷魚牌子的啦……我有錢也就算了,但是我也窮啊,收貨需求錢,進貨更需求錢,冇錢冇貨,我就唔得買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