拈花一笑1_197.拈花一笑之黑暗與光明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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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是,因為我是寫文章的。

當時候,我餬口無憂,有他養我,厥後卻太悶了,前夫叫我上上祈福的論壇看,我此人,實在也有點經濟腦筋吧,一下子想到操縱論壇作告白來贏利,因為我平時為人易識朋友,看到祈福空位上,有很多收襤褸的人,我從不會看不起他們的,常和他們說話,因而,我就想到了,操縱祈福小區的論壇做告白,贏利。

新浪博實在挺文明的,不過,我越玩久就越不想去,小我很賞識楊瀾,但偶然也覺楊瀾程度普通,新浪部落格搞來搞去,也冇甚麼新意,彆的部落格兩秒鐘翻開,新浪呢,起碼半個鐘頭,又說腳本影響,我的部落格不翻開腳本不可,好不輕易點了,然後好不輕易又要登錄,一登錄了,腳本又要重新進入,然後,又要等上半個鐘頭。

不過,最讓我打動的,還是吃完飯,二哥和四哥,坐在我身邊,和我交心。

說實在,我也喜好部落格多於論壇。

而更首要的是,人生必須經曆無數個黑夜,而光亮,總在突破拂曉前的暗中時呈現。

十年後,我的音貌穩定,我的笑容仍然,但是,我的心已久經風霜,再不是阿誰懵懂少年。我能夠高傲宣佈,我挺過了黑夜,我迎來了好天。光亮在冗長的等候和煎熬後,終究呈現圍。

關於論壇和部落格的雜感

說實在的,收集運營者也早已考慮到論壇的不敷,因而部落格就產生了。

至於四哥呢,四哥冇有二哥那麼高文明,他呢,老是口出偶然,他說,叫我不要戴墨鏡開車,有天然美更好,嗬嗬,這和之前OLDMAN(我之前在糖果廠的老闆)的口氣一模一樣,我這點可據理力圖了,我說我是為了擋塵,並且,愛美無可厚非,我操縱我的斑斕,乃至能夠達到我的目標,又不消捐軀我的莊嚴,何樂而不為?

因而,我隻愛朗日好天,下雨的日子,我隻能躲在角落呆坐,像隻孤傲的小狼在舔本身的傷口羿。

四哥後

然後,憑我的樸重,我又總說實話,在收集合,很多人是很自發得是的,他們那種人,純粹是網上是豪傑,網下是狗蟲,唯有在網上,他能夠哄人,他能夠作威作福,因為冇人曉得他是誰,因為進犯了彆人,不消賣力。

――小鍶

又或者是,我亦是個虛榮的人,我喜好被人群環繞的感受。我有篇文章《永久的女配角》,我前夫小蟲,就是看了後,纔不喜好我上彀的,他曉得,憑我的脾氣,上彀太多是非。

當時候,全部白鹿,好象掀起為我迷醉的風潮,我也不曉得為甚麼,能夠我的詩比較細緻動聽吧,白鹿中,很多人喜好我,乃至跑來我的故鄉來找我。

不過,我曉得四哥是至心為我好的,四哥厥後講,四哥喝醉酒,有些說話,你可彆計算,我說四哥,我曉得你疼我,才如許說的,如果你不體貼我,乾脆就甚麼也不要說了。

在N年前,我第一篇文章發去白鹿。

因為,祈福的人氣越來越殘落,我都勸那幫工仔們改行了(因為他們尊我為首級,嗬嗬,他們本身叫本身工仔)。

來還說,如果我學會開車,他能夠隨時把他的士給我開,不管如何,他能說,也是故意。

我小鍶可說是電腦迷了,也不算,歸正從小和電腦就有緣,從89年,小學有第一台APPLE機,我就被抓去學電腦,今後一玩就是幾十年。(嗬嗬,說幾十年誇大,不過,也有二十多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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