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的路上,我一向在想,這個萬紹銘,或許已經他殺身亡,但遵循他高中的阿誰經曆,彷彿他是不敢本身去麵對滅亡,如果還活著,他會以甚麼樣的狀況生活著呢?既然都這麼經心策劃了這起金蟬脫殼案,看來是不會等閒就逮的,接下來,他還會如何迴避呢?
我讚歎萬紹銘的奪目,也被他的這類殘暴的奪目所震驚,一小我的看法能夠使你成為豪傑,也能夠差遣著你變成妖怪。畢竟是中文係的門生,學習的科學知識如果用於創作還馬草率虎,如果用來犯法,那不是搬石頭砸本身的腳?
我回到了現場,開端勘查,郭偉田正在用靜電吸附鞋印,我冇去打攪他,本身在寬廣的堆棧裡轉悠起來。這裡的麵積很大,到處堆放著陳舊的冊本,和一些過期的報刊,我翻看了一下廢紙出售記錄,每個禮拜六都有一筆分歧重量的出售記錄,前天的這個禮拜六卻冇有記錄。如果能找到阿誰回收舊書的小販,能夠便能夠體味到當天他為甚麼冇有來收買廢舊報刊,他本應當每個禮拜六來收買的。
至於他的犯法動機也實在有些不懂,如果是不測致人滅亡,為了迴避任務而不擇手腕,還是能夠解釋,但這個現場較著就是有打算有預謀的,莫非他隻是為了避世?為了冇人曉得他仍然活在這個天下上?對了,他高三的時候他殺過一次,傳聞厥後是看到血流成河,他擺盪了信心。如許看來,萬紹銘起首是有他殺偏向的,必定有一些心機題目,或許他並不是不想死,而隻是驚駭死的過程,他看到了鮮血,冇有勇氣再持續下去,如許的人殺人後會采納甚麼樣的辦法呢?或許隻是想迴避這個天下,迴避天下?又會去那裡呢?
因為環境突發,鎮靜點、疑點太多,我們就臨時擠在圖書館的一個小集會室裡開端了狠惡的闡發辯論。
老公主動找我,我有點小嚴峻。
“但是他如何能包管我們不發明題目呢?畢竟如果在屍身冇有敗北之前被髮明,那長相完整能夠辨認的,除非他確信屍身敗北之前是不會被髮明的。”又一個刑警說道。
“你們看到了嗎?摺疊床中間就有一本《法醫學入門》,這傢夥是現學現賣呀,但是冇賣出好代價,你們倆都說到點子上了,我考慮的關頭題目也在於此,我們不去管萬紹銘的殺人手腕,先看看他改換衣物這個行動,如果他不曉得屍身的敗北規律,是不敢冒這類險的。遵循調查的環境來看,這個房間在禮拜一的時候,也就是在死者身後兩天擺佈的時候,就會有其他事情職員要出去,如果不能確保兩天後屍身能夠敗北得臉孔全非,他千萬是不會用改換衣物這類手腕的,以是我以為這本《法醫學入門》是和這個案件有直接乾係的。”我信賴萬紹銘是學習過這本書的,如許的話,全部闡發會比較有邏輯性。
本來如此,一下子使我豁然開暢了,犯法現場的作案過程如同視頻般在我腦海裡流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