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攝製權,即以攝製電影或者以近似攝製電影的體例將作品牢固在載體上的權力;
(四)庇護作品完整權,即庇護作品不受曲解、竄改的權力;
第十四條彙編多少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構成作品的數據或者其他質料,對其內容的挑選或者編排表現首創性的作品,為彙編作品,其著作權由彙編人享有,但利用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
(一)頒發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力;
(十五)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說話筆墨轉換成另一種說話筆墨的權力;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一)作者;
第十九條著作權屬於百姓的,百姓滅亡後,其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力在本法規定的庇護期內,遵循擔當法的規定轉移。
(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條約商定著作權由法人或者其他構造享有的職務作品。
著作權人能夠全數或者部分讓渡本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力,並遵循商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酬謝。
(十一)播送權,即以無線體例公開播送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體例向公家傳播播送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標記、聲音、圖象的近似東西向公家傳播播送的作品的權力;
(八)展覽權,即公開擺設美術作品、拍照作品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權力;
(三)曆法、通用數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三)點竄權,即點竄或者受權彆人點竄作品的權力;
電影作品和以近似攝製電影的體例創作的作品中的腳本、音樂等能夠伶仃利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權伶仃利用其著作權。
第十一條著作權屬於作者,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創作作品的百姓是作者。
第七條□□著作權行政辦理部分主管天下的著作權辦理事情;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群眾當局的著作權行政辦理部分主管本行政地區的著作權辦理事情。
(一)筆墨作品;
明天我們來學習著作權法~
(二)其他遵循本法享有著作權的百姓、法人或者其他構造。
(十六)彙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挑選或者編排,堆積成新作品的權力;
第九條著作權人包含:
有以下景象之一的職務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力由法人或者其他構造享有,法人或者其他構造能夠賜與作者嘉獎:
(十七)該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力。
(十)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拍照、電影和以近似攝製電影的體例創作的作品等的權力;
(八)計算機軟件;
第十條著作權包含以下人身權和財產權:
(五)拍照作品;
第十七條受拜托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由拜托人和受托人通過條約商定。條約未作明白商定或者冇有訂立條約的,著作權屬於受托人。
(十四)改編權,即改行動品,創作出具有首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力;
(七)工程設想圖、產品設想圖、輿圖、示企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第十六條百姓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構造事情任務所創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除本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外,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構造有權在其停業範圍內優先利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答應第三人以與單位利用的不異體例利用該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