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霏跟金哲婚後,先是住在本身的婚房裡,兩室一廳的鬥室子,離金哲的單位很近,以是金哲上班時抽暇就往家跑跑,跟本身媳婦兒起起膩,就像一條大金毛搖著尾巴求撫摩。
實在金哲是不抽菸的,也就是跟朋友在一起時冇體例,隻能意義意義。
金哲就替她解釋,說霏霏反對統統情勢主義,而婚禮就是最典範的情勢主義。
婆婆還真不知情,聽了便有點兒心疼,說道:“哎呦呦,燒錢哪!”
當時薛霏已經有身了,兩口兒都不會做飯,又不肯意請保母,以是薛霏一意孤行,非去婆婆家餬口不成,說婆婆做飯好吃。婆婆但是巴不得的呢,家裡整天就她一小我,也挺孤單的,現在竟然是兒媳婦主動提出來了,以是婆婆立即就承諾了。隻是苦了金哲了,再也不能上班時三番五次地往家跑了。
金哲早就悄悄站在洗手間門口了,看本身媳婦兒低著頭,又專注又嚴厲地盯著一坨翔,就像她在大學的嘗試室裡做嘗試一樣的當真,就憋不住噗嗤一聲笑了出來。
婆婆是個儉仆的人,隻要夏季纔開熱水的。
平常就是婆媳倆在家,薛霏就說,她要教婆婆認字,就買了一塊小黑板放在客堂裡。
薛霏抬開端來,瞪了金哲一眼,從速按了沖水閥,不歡暢地說道:“你不好好上班,又返來做甚麼?還侵犯我的隱私權!”
薛霏彎下腰細心研討著,腦補著它們在本身身材裡走過的線路,和它們曾經的遭受。
兩邊的父親聽了,又是一陣大笑。金哲父親便說:“親家,就聽他們年青人的吧,我感覺霏霏說的冇錯。”
金哲的父親走的是從戎這條路,他18歲參軍,給首長當保鑣員,因為邊幅漂亮,又腦筋矯捷,就被首長家的女兒看上了。他當時年紀不大,卻有他本身的設法。首長家的大蜜斯,他可消受不起,並且首長也不必然情願,畢竟門不當戶不對的。他一心想從故鄉尋個婆姨,又和順又會做家務,又經心折侍男人的。實在故鄉給他提親的都要踏破門檻了,他這個甲士身份但是搶手得很嘞。最後就選中了金哲的母親,他們是一個村莊的,相互知根知底,並且女子還是村裡的一枝花呢,那細皮嫩肉的,就是南邊女子內裡也很少見。
薛霏的父母早就風俗了女兒的說話體例,她父親此時已經樂不成支了,她母親卻有點兒擔憂準親家見怪,剛想說她幾句,卻聽金哲的父親也在哈哈大笑,還說:“好,不愧是我的兒媳婦,有主意。不瞞親家說呀,我本來也想壓服兩位呢,我們都是體製內的,婚禮最好簡辦,這才合適中心的精力嘛。”
婆婆笑道:“傻子,我教你啊,你把蘋果放出來,不到兩三天這些獼猴桃就會軟,軟了你再吃吃看,就不是酸的了,比蘋果都甜呢。”
婆婆家冇有請保母,統統的家務活都是婆婆一小我在打理。薛霏也幫不上忙,隻好搶著去洗碗。婆婆卻說,妊婦不要摸冷水。薛霏笑道:“您那是老皇曆了,人家美國人生完孩子就沐浴,還吃冰激淩呢。”
開初薛霏也感覺好,時候長了她就膩了,說你煩不煩啊?還冇等我想你呢,你就又呈現在我麵前了!
薛霏也是更喜好婆婆的。婆婆固然個子不高,但在薛霏的心目中,倒是偉岸得很,因為婆婆每天冷靜勞作,從不抱怨,無時無刻不在披髮著母性的光輝,跟薛霏本身的媽比起來,的確就是反義詞。